毛开云:插手干预具体事务,一把手累不累?

06.12.2013  11:27

  昨晚,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三中全会《决定》解读之五,就如何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做出解读。文章中称,要适当分解主要领导干部权力和责任。应按照分工负责原则来确定主要领导干部分管的事项、掌握的权力以及应负的责任,减少主要领导干部对具体事务的插手干预,降低主要领导干部对班子成员晋升时的权重。(12月5日《京华时报》)

  这里说的主要领导干部,其实就是一把手,有的媒体直接就用了这样的标题:《减少一把手插手干预具体事务》。一把手该干啥是有规定的,但在现实中,不少一把手不仅管“大方向”和“抓落实”,尤其喜欢管具体事务。说得实在一点,就是偏爱和钟爱建设工程。不是吗?已经落马的腐败分子中,一把手插手建设工程的多如牛毛。比如,四川省原省委副书记李春城被称为“李拆城”,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被当地居民称为“季挖挖”、“满城挖”、“推土机市长”。

  坊间有种说法,有工程就有腐败。这个说法虽然有失偏颇,却也道出了一些道理:工程未完工,有人已倒台;领导和工程“一衣带水”、“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很多事实就是如此。建设工程事关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事关百姓福祉和切身利益,领导关心建设工程理所应当。然而,有些领导关心过度,因而,关心成为幌子,插手成为手段,捞钱成为目的,落马成为必然。

  建设工程如此,很多事情都是如此。有的一把手,总喜欢啥事都亲历亲为,总喜欢什么工作都主动参与。而这亲历亲为和主动参与,其实抱有不可告人的目的。说穿了,就是“私利”两个字作祟。

  陈良宇、薄熙来、刘志军等高官落到今天的下场,根本原因就是对具体事务插手过多、干预过余。比如,刘志军本来是做官的,偏要与经商的丁书苗勾结在一起。都说当官就要断了发财的念想,都说官商交往不要勾肩搭背,但刘志军恰恰忘了这些世人皆知的道理。刘志军的毁灭,既是咎由自取,也是丁书苗下的毒,但归根结底问题还是出在刘志军身上,谁叫你刘志军要插手干预丁书苗的事情呢?

  媒体报道称,前几年,在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所有受纪律处分的干部中,一把手的比例占总数的1/3以上。1/3这个数字确实惊人。一把手累不累、为啥要这么干?减少一把手插手干预具体事务,既是分解一把手的权力和责任,更是对领导干部的一种保护。

  如何减少一把手插手干预具体事务,有些地方推行主要领导干部不直接分管具体事务的制度,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主要领导干部末位发言制度等,值得借鉴。同时,完善上级党委或纪委常委成员同下级主要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督促他们正确行使权力、发挥主要领导的作用。此外,要让人民行使监督权,让一把手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一把手的权力关进制度和法律的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