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启动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全面排查工作
日前,赣州市下发《全市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全面排查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工程项目全面排查工作。
全面排查项目划分为行政事业单位工程建设项目、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程建设项目和物资采购三类项目,以及土地使用审批出让,矿业权审批出让,房地产规划与容积率审批、调整及土地性质变更三类工作事项,共六大类。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国土局、市矿管局、市规划局等六个部门牵头负责,并分别制定排查范围、内容及工作时间节点,部署全面排查工作。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对管辖范围内的项目(事项)逐一开展排查和核查工作,加强对下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工作的指导和推进;在项目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线索要及时报告同级纪检监察机关。
据悉,为确保取得实效,该市在项目排查工作中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各项目建设单位(自查单位)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对本单位、本行业工程建设项目排查情况相关表格签字背书;对在自查自纠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回避问题、抵制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的,无论在专项治理期间还是结束后,一经发现,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自查、核查或重点抽查中不认真、不负责、工作走过场,应发现而未发现问题或故意隐报瞒报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在排查过程中不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关排查工作的,一律按瞒报处理,依纪追究有关责任部门主要责任,并在重点抽查阶段纳入重点抽查对象。
当前,该市“违插”办正对自查自纠阶段全市1670名县处级干部提交的《自查自纠登记表》进行逐一梳理核对,并对有关问题建立台账,实行销号办结。下一步,按照各类治理对象核查比例不少于20%的要求,市“违插”办还将对各地各部门前期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赣州市纪委 缪春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