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面男”戴金表握楼书行窃售楼处遭人肉(图)

24.07.2014  18:09

监控截图

监控截图

一身商务打扮,手腕上戴着一块金色手表,手里还握着我们楼盘的楼书,打眼儿一瞅就像是来选房的客户。”7月23日,金沙美丽都售楼员高先生爆料,7月22日,一个着装体面的男子光顾售楼处并顺手牵羊。

挑人最少时进入售楼处

高先生告诉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7月22日傍晚,当准备下班的他来到位于售楼处二楼的男更衣室换衣服时,发现放在更衣室内的笔记本电脑不翼而飞,通过查看售楼处的监控发现,是一个穿着体面的男子伸出了黑手。

事发时间是7月22日的中午,这个男子通过售楼处的外接楼梯直接上到二楼,在二楼翻了一圈儿后,从一楼售楼处的大门大摇大摆地走了出去。紧接着,又过了1分钟,这个男子又通过外接楼梯上到售楼处的二楼,快速进入更衣室将我的笔记本电脑拿走,得手后通过外接楼梯离开。”高先生告诉记者,从作案时机来看,这个男子对该售楼处的作息时间非常了解,因为这个时间段恰好是售楼处里人最少的时候,不少售楼员都外出开会去了。

冒充选房客户挨屋乱闯

从监控画面上看,该男子一身商务打扮,手腕上戴一块金色手表,手里还握着该楼盘的楼书,看上去很像是来选房的客户。

高先生表示,后来通过询问二楼的同事了解到,不少同事都遇到了这个人。当时这个人冒充是客户,见门就进,如果屋里有人的话,就谎称找洗手间走错门了。

高先生表示,被偷的笔记本电脑是他女朋友的,电脑里有很多工作资料和私房照,尤其是珍贵的工作资料,那可是女朋友多年心血的积累。

网上发帖“人肉”小偷

求转!人肉搜索此鼠辈!装成客户,光天化日之下堂而皇之到售楼处偷东西……”高先生表示,事情发生后,他越想越气愤,于是决定发帖“人肉搜索”小偷。

除了文字内容外,帖子中还包含三张监控录像截图,其中有两张截图的人物面貌和衣着都较为清晰。

如笔记本价值超3000元将担刑责

辽宁景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蒲伟表示,是否构成盗窃,不应由个人或其他单位自行认定,而应由公安机关侦查确认,网友私自通过网络公布其实施盗窃的过程以追查盗窃嫌疑人,有可能侵害他人的肖像权,甚至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蒲伟认为,个人物品丢失后,首先要向警方报案,如果有监控录像的话,市民可委托公安机关发布视频及截图。

蒲伟表示,如果笔记本电脑的价值超过3000元,那么犯罪嫌疑人就将承担刑事责任,如果笔记本电脑的价值未超过3000元,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还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