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国内电影明星回归荧屏原因

13.03.2014  12:36

记者 杜青宝

  影视圈有个不成文的说法:一个演员拍电影是“洋气”的,但拍电视剧就“俗气”了。于是圈里有一种现象,因电视剧走红的演员,大多数都希望以后能转战大银幕;而已经在电影界站稳脚跟的腕儿们,却很少会回头来拍电视剧。

  不过有意思的是,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这种现象开始发生逆转,一大拨电影大牌们纷纷回归电视市场。比如10年没拍过电视剧的周迅,回来演起了郑晓龙新剧《红高粱》里的九儿、范冰冰拉着“小鲜肉”李治廷出演电视剧《武则天》、黄晓明演完《精忠岳飞》又开始拍《锦绣缘之华丽冒险》、姚晨产后复工接拍新剧《离婚律师》、已经跻身“导演”的赵薇接拍亲子类电视剧《虎妈猫爸》,还有凭电视剧《咱们结婚吧》再度走红的高圆圆……

  多部电视剧因为一线电影演员的加入一夜之间变得“高大上”起来。那么电影大腕们不好好拍电影,为什么改拍电视剧呢?

   原因 电视剧比电影赚得多

   赵薇、范冰冰 演电视剧收入在3000万左右

  好马也吃回头草,这里头赚得多绝对是吸引大牌们回归电视剧的头等原因。

  以周迅为例,她的电影片酬目前是800万-1000万元一部,而她的电视剧报价已经叫到了80万-100万一集。虽然参演郑晓龙版的《红高粱》(至少30集以上)已经在片酬上给出了“友情价”,但据悉周迅本次再演电视剧的整体打包价,已经超过了3500万。由此推算,周迅拍一部电视剧《红高粱》相当于拍了三四部电影。

  与周迅片酬不相上下的赵薇,目前拍一部电影的片酬大概在750万-1000万之间,但参演电视剧《虎妈猫爸》,她一次就有大约3000万左右的片酬入账。还有以工作室参与投资、担任《武则天》制片人和主演双重身份的范冰冰,目前电视剧片酬一集高达70万-80万,拍一部电视剧下来,少说也有2800万左右的收入。而姚晨、孙俪和高圆圆等女演员,目前拍一部电影只有300万-500万的酬劳,但拍电视剧的话,轻轻松松就能赚到2500万以上。

   原因 吸纳影视圈各种资源

   何润东、林心如、吴奇隆 都做起了制片人

  随着越来越多明星开办个人工作室,演员转战幕后担当制片人或监制的情况也越来越多。比如何润东担任《泡沫之夏》制片人、林心如担任《倾世皇妃》制片人、吴奇隆担任《完美丈夫》制片人、冯绍峰担任《兰陵王》监制等。除了能赚钱,其中更吸引演员的则是吸纳影视圈各种资源,学习一些幕后工作以延长职业寿命,为自己日后的发展和壮大铺路。

  林心如曾在接受采访时坦言:“演员寿命并不长,在有限的资源中可以做些变化,尤其是在本身就熟悉的领域,未必不能开创出另一片天地。”冯绍峰也认为,演员是制作和拍摄现场最直接的感受者,这为演员做幕后工作提供了优势,“演了十几年的戏,跟很多优秀的制片人、监制都合作过,多多少少可以偷点师,以后为自己的作品铺铺路。”

  除了担任制片人和监制的工作,大批在幕后“小试牛刀”的演员们还要负责找演员、编剧本、现场调度、审核灯光和镜头画面等工作。这样一来,演员们不再只是摄像机面前的“角儿”,而是能涉足整个影视产业,认识制作环节、拍摄环节甚至后期宣传和发行环节,从而为自己整合更多资源。

   原因 电视剧产业越来越好

   电视和电影两者在市场上的差距越来越小了

  谈及大批电影大牌回流电视圈,百分之九十的电视制作人都觉得是好事。比如《红高粱》的制片曹平认为:“这代表一线电影演员看到了电视剧目前发展良好的情况,也证明了电视剧产业的水平越来越高。”《大丈夫》的制片人黄澜觉得特别高兴,“说明现在一些优质电视剧的内容符合了一线电影演员的要求,正巧好电视剧也希望能有好演员加盟,所以范冰冰、周迅她们能回归电视剧荧屏是好事。”

  《锦绣缘之华丽冒险》的编剧袁帅则认为这是一个良性循环的开始,“赵薇、范冰冰、周迅她们都是从电视剧界走向电影界的,以前电视和电影在制作上悬殊较大,现在两者市场上的差距越来越小,加之电视剧受众更广泛,拍电视剧也能赚更多,她们的回归可以帮助电视剧提高质量。”

   从电影回归电视剧可能产生的问题

  A。电影大腕们回归电视圈,必然会让电视剧资金成本投入较之以前增加。

  接招:大腕演的电视剧一般质量不会差,这样电视台也更愿意花钱购买。买了以后买家可以用这些演员的高人气招来更多广告投放,同样收益不菲。

  B。电视剧拍摄周期一般都比电影长很多,电视剧拍摄过程中要承担的“压力”也相对较大。

  接招:剧组在拍摄过程中尽量做到拍摄和接待的专业性和规范性,提前做好详细的计划表,事无巨细尽心尽力,并做好安保、保密等工作。

  C。电视剧开播前会在全国进行地毯式宣传工作,不过大牌们很可能没有档期出席发布会,媒体想约专访也会比较难。

  接招:制片方和剧组可以采取先自己采访然后统一发布信息的方式来解决,也可以让明星提前录制VCR等方式,以备到时不能去现场宣传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