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乘“摩的”受伤 责任算谁的?

24.01.2016  12:39

  1月23日,南昌市新建区兴国路与文教路交会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摩的”与一辆面包车相撞,同坐在“摩的”上的一对夫妻受了轻伤,可双方谈好赔偿后,这对夫妻继续共乘“摩的”离开。

  23日13时50分许,记者在事发现场看到,一辆银白色面包车停在路上,车子左大灯处有剐蹭痕迹,一名右脚无法抬起的男子正跳向路边,面包车上下来的一男一女,从路边一家商店里借来一个凳子,给右脚无法离地的坐。

  据面包车司机方先生介绍,他就在事发地附近开超市,事发时他刚刚发动停在路边的汽车准备离开,没想到摩托车突然出现,并发生了碰撞。

  伤者称,当时他和妻子共同乘坐“摩的”,与面包车发生碰撞后,他的右腿受伤,妻子也有一点擦伤,但均问题不大,经协商,方先生拍完照取证后与伤者谈好了赔偿条件。

  让人惊讶的是,这对夫妻虽然因乘坐“摩的”受伤,但离开时,居然还是上了起初发生事故的“摩的”。

  交警表示,“摩的”属非法营运,万一当事双方对责任认定有异议,最终倒霉的还是伤者。对此,交警部门提醒,出门在外,应乘坐有运营资格的车辆,请勿独自乘坐无营运资格的车辆,且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警,让警方来处理此事。(记者张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