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搭便车翻车身亡 三轮车司机赔八万

14.08.2015  15:14
原标题:女子搭便车翻车身亡 三轮车司机赔八万

弋阳县男子余某驾驶三轮摩托车免费搭载同村村民回家,不料在一上坡路段时车子侧翻,导致一人受伤一人身亡。事发后,余某赔偿死者家属8万元,并承担伤者的医疗费用。

8月4日中午12时37分许,弋阳县交警大队事故科接到报警,称位于叠山镇董洲村一上坡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伤。值班民警赶到现场时,3名伤者已被送往医院,侧翻的三轮载货摩托车已被附近村民扶起。经医院检查,驾驶员和坐在副驾驶位的妇女均受皮外伤,并无生命危险,而坐在车厢内的女子头部着地不幸身亡。

经调查了解,驾驶员余某,男,50岁,叠山镇马岭村村民。事发前一日,余某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去鹰潭,同村村民翁某娣(女,53岁)、徐某容(女,58岁)搭他的车一同前去鹰潭。8月4日早晨,3人一同返回弋阳。4日临近中午,途经叠山镇时,余某告知两人刹车有问题,需要修车,让两人走路先回。

12时许,余某将三轮车修好后,继续驾车回家,在路上遇到翁某娣、徐某容两人,于是让两人继续搭车。余某让翁某娣坐副驾驶室、徐某容坐在后面车厢里。三轮车行驶至董洲村一上坡路段时突然熄火,刹车失灵,车子失控下滑,发生侧翻。余某与翁某娣受伤,徐某容身亡。

案发后,办案民警参照相关法理、习惯中相类似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免费搭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侵权法律关系。只要搭乘人自身不存在过错,无论是有偿拼车还是无偿拼车,也无论是否约定了免责,驾驶人均要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最终,余某赔偿死者家属8万元,并承担翁某娣的住院医疗费。目前,余某已被取保候审。(方序有 记者张东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