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烟花爆竹不能乘公交 南昌开展为期1个月的专项行动

17.02.2015  12:43

  今年,南昌市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明确春节期间(2015年2月11日至3月6日)15类区域和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同时,严禁违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严禁设摊、流动销售烟花爆竹;严禁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记者了解到,根据南昌市下发的《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春节期间,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违反《通告》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携带烟花爆竹莫上公交车

  记者从公交部门了解到,春节期间,南昌公交部门将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查堵工作,严防“三品”上车,公交司机可以拒绝携带烟花爆竹的乘客上车。近期,公交部门在多条城区公交线路的站点专门安排了安检员,对乘客上车进行引导和对“三品”上车的查堵,确保危险远离车厢,远离乘客。

  此外,南昌公交在车门位置和车厢内均张贴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上车”等内容的标语和警示牌,以提醒广大市民注意遵守乘车规定。市民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着想,切勿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上公交车。同时,乘客如发现他人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交车时,应进行劝阻并配合司乘人员进行制止。

  城区街道

  禁止设摊销售烟花爆竹

  春节将至,为防止出现出店经营、摆摊销售烟花爆竹现象,近日,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开展了出店占道经营整治,严禁设摊、流动销售烟花爆竹。

  近日,城管执法部门组织执法人员逐户做好主要街道沿街商户的宣传教育工作,告知城区内严禁占道摆摊销售烟花爆竹。同时,在棚户区、低洼危旧房、板壁房、砖木平房密集区,集贸市场,汽车场站,商场超市等区域进行重点巡查。在执法巡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积极倡议市民不放烟花爆竹。

  多部门联动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经营烟花爆竹

  昨日,记者从市安委会了解到,由于春节来临,烟花爆竹行业也进入了产销旺季,市安委会从即日起到3月中旬,安监、公安、质监等多部门联动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经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有效杜绝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记者了解到,在此期间,各级安监部门将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打击力度,彻查流通渠道和源头并且予以取缔。尤其是曾经有过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人员及可疑地点,加强排查,捣毁并查清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原材料来源和烟花爆竹的销售渠道;对生产工具、成品、半成品一律予以收缴;对运输、储存和经营非法烟花爆竹产品的,深入追查产品来源,查出非法生产窝点。

  这就意味着,届时市面上所有的烟花爆竹都将有正规的厂家和身份证明,市面上售卖的烟花爆竹经营商,也必须拥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对于转让、买卖、出租、出借、伪造许可证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将进行查处。

  此外,市公安局在此次的专项行动中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负责对运输、安全燃放的管理,组织销毁处置收缴或没收的烟花爆竹,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

  市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登记管理工作和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严厉打击和查处无照经营及超范围经营行为,组织查处假冒伪劣产品。

  记者吴跃强万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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