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位专家撰文探讨:如何规范高校学术委员会

31.10.2013  17:44

  近日,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就《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简称《规程》)公开征求意见。在意见征集中,人们看到了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希望,同时又对行政化干扰、大学学人的腐蚀等问题产生疑虑。

  如何让学术委员会实实在在地服务于大学,推动高等教育进步。本报刊登一组文章,抛砖引玉,共同探讨。

   学术问题不应“浪漫行政

  ■顾晓鸣

  在面对国内存在的诸多高等教育问题时,我们常常存在的一个误区是,总是将着眼点放在“顶层设计”上,而忽略了“底层设计”的重要性,在学术委员会的问题上也是如此。应该说,现行的学术委员会制度在执行中存在着一定的悖论,而这些悖论也绝不是一纸行政性的文件可以加以解决的。

  在我看来,目前学术委员会的最大悖论就在于民主选举,即如何才能使选举的委员具有权威性。人们也许认为“一人一票”式的选举最具公平性,但实质上,学术问题是否可以通过票数累加加以解决,这其实是个疑惑。

  再比如,此次教育部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中,规定担任学校及相关职能部门行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得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3。然而在实际中,各部门担任行政职务的人员,大多都是通过自身在学术上的成就得到相应职位的,这些人其实是具有一定的学术权威性,一个简单的数量限制是否合适,也是值得商榷的。

  除此之外,目前国内学术委员会还面临一个很尴尬的问题,即与教学的关系问题。虽然人们将学术委员会视为高校学术的最高管理机构,但从本质上说,大学其实是一个教学机构。理论上,学术委员会应从属于教学委员会,然而目前的情况却并不是这样。

  据我了解,国内高校的教学工作一般是由行政机构在主抓,而学术委员会则都在“讲学术”,于是乎客观上造成这两者的两张皮——校行政要把每天每课时的教学办好,学术委员会的资深教授则往往忙于参加、组织和召开国内国际学术讨论会。“一流教授不上课”、“搞教学的不如搞学术的”等问题就由此产生。然而,与日常教学不密切相关的学术权威性还是否存在呢?相反,如果由学术委员会决策和主持高校作为学校本质的教学工作,那么岂不就是又一个“行政”机构了吗?所谓“教授治校”同样有可能成为另一种“行政化”。

  以上种种,都不是一个在制度层面的简单顶层设计能够解决的,而是需要深入到学校内部进行底层设计。要把包括学生课堂教学方式问题、跨学科具体交融的问题,甚至学生流动选课问题等在内的基本制度设定清楚,在此基础上进行更高维度的制度研究,才能真正树立起学术委员会的权威。但现在的情况是,很多顶层设计因为不切实际,经常变来变去,但真正教学与学术层面的制度问题,却没有多少设计“顶层”的人员去花心思研究。

  此次教育主管部门的做法初衷固然是好的,但希望通过简单、行政化的规定解决微妙的学术问题,这本身便有些“浪漫行政”的色彩。无论是高校还是教育管理部门,都应该真正踏下心来,深入到高校的最底层,先将底层问题解决好,只有将这些基本问题解决好之后,我国的学术委员会制度才能真正建立起来。

  (作者系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记者陈彬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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