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城乡居民收入5年大增近五成

15.09.2017  18:01

  9月13日从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城乡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年缩小。

  据城乡住户抽样调查,2016年江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0元,比2012年的13567元增加6543元,是2012年的1.48倍,年均增长10.3%。分城乡看,2016年江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673元,比2012年的20085元增加8588元,是2012年的1.43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138元,比2012年的8103元增加4035元,是2012年的1.50倍。农村居民收入增速持续快于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年缩小,由2012年的2.48∶1缩小到2016年的2.36∶1(以农村居民收入为1)。

  我省居民收入水平在全国位次不断前移。2016年江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全国平均水平23821元低3711元,居全国31个省(区、市)第15位,比2012年提升5位。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全国平均水平低4943元,居第15位,比2012年提升7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25元,居第11位,比2012年提升3位。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增速持续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中部地区看,江西居民收入水平居中部六省第3位,年均增速居中部六省首位。

  从收入结构来分析,5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全省城乡居民就业创业渠道逐步增多,政府转移支付力度逐年加大,居民收入来源日渐丰富,收入构成出现了新变化。工资性收入、转移净收入占比分别提高1.7和0.9个百分点,而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分别下降2.2和0.4个百分点。

  专家分析,随着我省持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城镇居民就业保持稳定,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加快,加上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增长指导线连年提高,使工资性收入成为城乡居民收入增收主导力量。与此同时,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深入推进,生产经营环境持续改善,各类减税政策、产业扶贫政策等加快落实,城乡居民经营净收入稳定增长,成为农村居民增收的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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