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档案为办理生育服务证提供帮助

11.06.2014  17:53
  

同志,麻烦你们帮帮我,我想要办理准生证,可计生办说我的资料不齐全。”2014年6月3日,一位妇女走进新余市档案馆查档室如是说到。档案馆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她。经过仔细询问后得知,该妇女名叫傅某某,于2005年结婚,婚后由于宫外孕切除了一根输卵管,然后经过两次试管婴儿手术都未能成功怀孕,因此,她们夫妇于2012年申请收养了一名女孩。现在她们夫妇仍然想拥有自己的亲生儿女,特向计生办申请办理再生一胎生育服务证,可是在申请办证过程中得知,办证资料不仅需要收养证,还需要收养申请表等相关表格,所以她来到市档案馆查询并复印相关表格。档案馆工作人员迅速在收养档案第7卷中找到了傅某某所需的档案,为其复印了相关档案并据此出示了证明,拿着所需证明材料,傅某某连连表示感谢。

 

新余市档案局 刘永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