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冰洁:收税“坐地涨价”警醒基层治理困局
河北河间黎民居乡政府在让个体户补缴税款时,在原有税款上多加了5000元,当问为什么时,对方说“税收任务重,加了5000,你有意见么?”个体户没有交这笔款,第二天就从1万2变成了6万,而第三天就直接要贴封条封他的小作坊(12月12日央视《焦点访谈》)。
晚缴一天,税款从1万2千变成6万。翻番速度之快,令人瞠目结舌。而更让人惊讶的是,当当事人变聪明了,按照这位乡政府负责收税的李书记所言“你早来找我,我让你少花点钱就把这事给办了嘛”的训示行事,税款数额又从1.2万元减到了5000元。税收数额的大小,尽取决于当地一些干部的个人意志。而庄严的税收法律,却成了这些人胡乱征税时的“遮羞布”。所有这些,所暴露的不单是个别干部过高的征税裁量权,更是当地基层治理的制度性失序。
征税,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权力。其征收的范围与对象乃至数额,应该按照法律条文来执行。但对河北基层政府而言,这些法律条文已不构成现实的规范意义,或者按照著名历史学者吴思的观点,这些人在日常执法中,已经形成了一套自己认可的“潜规则”。当然,这其中也有所谓的“关系社会”人情影响的因素,但更多的是权力与利益勾兑的衍生品。
这种权力寻租现象,本不新鲜。但就当下中央频频向官僚主义打出组合拳的大背景而言,河北基层政府肆意扩大征税数额的行为,亦超出了一般的权力寻租常理,暴露出某种权力的“土豪”心态。这或许是因为两方面的原因:一则,个别基层干部文化水平并不高,现代政治文明,没有在他们心中扎下根;二则,关乎基层权力生态的监督渠道仍不够畅达。对生活在边远乡村的人们而言,发达的媒体监督与制度监督,就如摸彩票中到大奖,焦点访谈到乡镇,不仅官员想不到,民众也想不到。对更多的边远地区而言,所谓规范权力运行,可能仅仅只能依靠当地领导干部的道德自觉。
而就河北省河间市黎民居乡政府征税一事而论,这种道德自觉显然不堪一击。不独这征税的数额可以由个别人说了算,就连缴税也都交给了私人账户。而“过头税”等等,更是在河间地区司空见惯。这种基层治理的混乱与失序,按说早该引起当地上级有关部门察觉。但搜索相关新闻,并不能找到河间市的官方态度。而从新闻中,可以得知,这些基层所开展的综合治税工作源于“2013年度河间市下达的追缴税款任务”,但显然追缴税款不意味着胡乱征税,黎民居乡政府的征税行为理应置于法律的框架下,而现在,既然这些基层政府已经离开法律另搞一套,当地上级部门就应该及时做出反应,进行纠偏与惩处。除此之外,更高一级的调查也应迅速介入,比如河间市地区还有多少这样的乡镇,其它地区还有多少这样的胡乱征税行为,凡此种种,都有赖于“庙堂”与“江湖”打通沟通渠道,祭出重拳,规范基层治理秩序,真正做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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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税多少不能凭干部一张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