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行政事业收费“大瘦身” 本月起由77项减少到21项

03.04.2015  11:13

  本报南昌讯 信息日报记者黄培红报道:2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通过取消、归并、合并,从本月起,我省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77项减少到21项。同时,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征5项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据了解,2012~2014年,我省清理取消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63项,转为经营性收费2项,降低收费标准16项,有效减轻了企业和社会负担。

  2015年年初,省财政厅又提出,再清理取消一半左右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标。经过梳理并报省政府确定,将17项省级重复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归并到中央立项的项目;将13项省级设立的性质相同或相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予以合并;将“气象行政收费”项目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不再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取消30项省级设立的行政性收费项目。通过以上取消、归并、合并和转性后,江西省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只保留21项。

  对小微企业免征5项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

  劳动能力鉴定费

  异地绿化费

  货物港务费

  人防工程使用费

  铁路护路联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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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