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进行时:浙江全面落实工商登记“先照后证”改革

05.09.2014  16:30

    8月28日,浙江省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全省将全面落实工商登记“先照后证”改革。这意味着许多新设企业能够以最少的成本、最快的速度投入运营,赢得了起跑的时间。

  将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将“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前一项改革今年3月1日实施以来,已经显现良好的政策效应。3月~7月浙江省共新登记注册企业10.8万户,增长15.4%;注册资本(金)4312亿元,增长99.8%,民间创业热情高涨。

  作为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另一项重要内容,“先照后证”工作在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统一部署下,目前正稳步推进。企业一般不需要提交相关审批部门的许可文件、证件,便可直接申请相关经营范围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取得营业执照后,再到相关审批部门办理许可手续。

  浙江省工商局局长裘东耀表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体现了用政府行政审批权的“减法”换取市场主体的“加法”,是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的具体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同时强化了市场监管部门的责任,有利于其改进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增强监管治理能力,并促进行业自律和社会管理。

  据悉,此前国务院公布的前置审批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共31项,涉及教育、国土资源、环保、交通运输、工商、质检等11个审批部门。

  对于上述审批事项,自国务院决定发布之日起,浙江省各地工商部门一律不再作为登记前置条件。各级工商部门将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栏注明“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裘东耀强调,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宽进之后要加强严管。为此,全省工商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经营、竞争、交易等各种行为的监管,进一步树立“大监管”理念,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维护市场秩序的积极性,形成市场“大监管”格局,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下一步,浙江各级工商机关将严格规范企业登记程序和经营范围的核准登记,认真做好前置改后置后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加强业务培训,明确相关工作要求,确保窗口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前置改后置的重要意义,熟悉审批项目,全面掌握登记流程,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工商部门将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有利发展、方便主体、提速增效”的要求,加强与各许可监管部门的通力合作,建立健全信息告示制度和信息反馈机制,落实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的工作责任制,做到“放权不放责,放松不放任”,确保改革前后平稳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