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反腐又放大招:专项治理领导违规插手工程!

15.09.2015  12:38

继专项治理“红包”后,江西反腐又放大招:
专项治理领导违规插手工程!

  还记得中央第八巡视组在江西巡视后反馈的问题么?其中有这么一段表述:“有的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存在插手工程建设项目、谋取私利、节假日收送红包礼金等问题。”这“红包”专项治理工作,大家已经看到成效了。“一律先免职、再处理”的硬性规定,让收送“红包”的土壤在江西几乎已经没有空间了。

  如今,这个“一律先免职、再处理”的规定,要被嫁接到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上来了。9月14日,江西召开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省委书记强卫讲话,省长鹿心社主持。会议开至乡镇(街道)一级。让我们看看以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名义联合下发的《关于全省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专项治理的方案》,注意里面是怎么说的:

  治理对象,是省直党政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市、县(市、区)  党政机关和乡镇(街道)副科级以上干部;同时要求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参照执行。

  治理内容,是领导干部违反党规、党纪、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规定或议事规则,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以指定、授意、暗示、打招呼、批条子等方式,插手干预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招标投标、建设管理、资金管理使用、竣工验收和物资采购,以及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审批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为其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此外,还包括特定关系人利用领导干部职务影响,违法违规承揽工程项目或充当“掮客”插手干预工程项目谋取利益。

  对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江西提出,在实现治理全覆盖的基础上,紧紧盯住重点对象、重点内容、重点项目、重点环节、重要问题线索。其中,重点对象包括,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正职,省、市、县行业行政监管部门、项目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项目建设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项目负责人。重点项目包括各级政府十八大以来立项、在建或竣工的重点工程项目和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出让等。重点环节包括项目的规划审批、招标投标、建设管理、资金管理使用、竣工验收等。

  工作原则,同已经转入常态化治理的“红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一样,一开始给之前有问题的领导干部一次自查自纠(不含蓄地说就是自查自救)的机会。今年11月1日前,领导干部主动自查自纠的,可依纪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有关人员主动自查自纠并报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的,对其本人违规问题,可依纪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在规定时间内,领导干部拒不自查自纠的,有关人员拒不报告、包庇他人的,一经发现,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在专项治理工作开始后,领导干部仍然顶风违纪、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的,一经查实,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最后提醒一句,之前存在这个问题的领导干部,务必记得在10月31日前,主动从工程项目中退出,主动向同级或上级党委、纪委报告情况,主动将不当利益上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廉政账户。

  江西省廉政账户户名:江西省财政厅国库处

  开户行:建设银行孺子支行

  账号:36001050130050000548—0002(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专用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