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助学贷款 照亮寒门学子

10.07.2015  19:52

  昨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国家助学贷款最长期限由原先的10年、14年,统一延长至20年。将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宽限期内只需还利息、不需还本金,同时简化申请手续。

  对很多出身贫困家庭的寒门学子而言,教育是他们改变自己人生的最好机遇。但贫困生除了努力学习提高成绩之外,还有很多客观上的难题需要克服。在很多新闻报道和影视剧中,我们对这样的场景并不陌生:贫困家庭的孩子收到了来自高校的录取通知书,父母在欣喜之余,更多的是无处筹集学费的焦急。

  国家助学贷款,为贫困家庭雪中送炭。2004年,还款期限从4年延长到了6年;2014年,贷款资助额度从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提升到8000元至12000元……再到此次将还款期限进一步延长至20年,并辅以还款方式的改革等,扶持力度不断加大。近年来,多个省市陆续上调高校学费,部分省份平均涨幅高达50%,在一些贫困地区出现“一家人难养一个大学生”的现象,助学贷款的再加码一解燃眉之急,值得点赞。但要让助学贷款真正起到雪中送炭的作用,还需打通助学贷款办理、使用、还款等多个环节上的梗阻。

  首先,助学贷款的办理手续需要进一步简化。据报道,武汉一名学生为了申请助学贷款需要提供各种材料十几张,去学校、院系、村委会、民政局等盖了26个公章才凑齐了材料。在国家进一步推动行政审批改革,杜绝证明“我妈是我妈”现象之时,我们也应打通证明“我是贫困生”的材料关、审核关。要让数据流代替申请者的双腿在部门之间“”起来,砍掉一些没有必要的前置程序。不妨由高校和教育部门安排专门的办事窗口和代办人员,统一收取材料代为办理,让学生与部门之间的外部程序转为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内部程序,无疑更加便捷高效。

  其次,助学贷款应当如何使用,相关部门也应有一定的指引和规范,既防止助学贷款被挪用滥用,也要避免出现对申请者的“制度性歧视”。在一些学校,申请者的名字、院系等个人信息会在校内公示,虽然是出于接受公众监督的好意,但也让贫困生的自尊受损。有的学校还规定,申请助学贷款后连请同学吃饭,换手机也不行,甚至有的贫困生在食堂买个鸡腿也会遭同学议论。助学贷款是帮助贫困生的,不应给人带来道德压力,更不是一个可以任意评判的公共标签。在加大助学贷款帮扶力度的同时,保护好贫困生的隐私和尊严,十分重要。

  再次,当下一些地方的助学贷款不良率较高,也应引起重视。不诚信行为会挫伤金融机构的放贷热情,使助学贷款形成“学生不还银行不贷”的恶性循环。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得以延长至20年,应能大大缓解还款压力,但也必须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不能让个别人形成“不赖白不赖”的观念。不妨明确将助学贷款还款情况记入个人征信记录。当然,有些学校采用扣毕业证、学位证的方式来“逼迫”学生,既不合理也不合法,理应严令禁止。

  每一个人都应有人生出彩的机会,每一个人都应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通过助学贷款等扶持措施,不让贫困生输在起跑线上,才能让“教育改变命运”的理想照进寒门学子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