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放宽首次申请使用公积金购房提取政策

01.07.2015  20:02

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公告称,今天起,放宽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政策: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且不需贷款的,可在购房一年内与管理中心签订购房委托按年提取协议,委托管理中心每年代办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历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金额。
根据新政,符合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的,职工与管理中心签订委托按年提取协议后可连续提取多年(每年一次),而此前仅可连续提取三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