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

05.08.2016  11:06

  辽宁站讯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有效促进辽宁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严格知识产权保护,保障和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传统工业转型升级、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全面推动新兴工业化进程提供重要支撑,日前,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印发。

  《实施意见》从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加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和风险防控、提升知识产权对外合作水平以及加强组织实施和政策保障等六个方面提出30项具体工作措施。

  《实施意见》提出,要积极研究探索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工作,建立横向协调、纵向贯通、齐抓共管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围绕辽宁省重点产业、在重大产业规划、重点投资项目等方面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建立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知识产权评估制度。围绕辽宁优势传统产业重点发展方向,开展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结合沈阳、大连、鞍山等区域性创新创业中心建设,研究制定区域性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先行先试。支持知识产权运营交易平台建设,整合资源,实现与省内外其他资源的互联互通。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围绕《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全面融入辽宁省装备、冶金、石化、建材、医药、纺织、轻工以及电子信息技术八大行业,重点在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生物医学以及新材料等领域培育若干新兴产业集群,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推动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

  《实施意见》提出的目标是:到2020年,全省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7.36件每万人;拥有发明专利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20%以上;PCT国际专利申请量550件每年;国内发明专利平均维持年限6.1年;作品著作权登记2.5万件每年,商标有效注册总量20万件。全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形成参与国际竞争的知识产权新优势,基本实现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创新型辽宁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为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奠定坚实基础。(辽宁省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