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60岁以上老人85万 政府撬动养老业

05.05.2015  17:47

  市养老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给老人们过生日。

  老人在市养老服务中心进行康复锻炼。

  据市老龄办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我市共有60岁以上老人约85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百分之12.14。老龄人口呈现增长速度快、高龄化显著、空巢化加剧、失能老人比例较高等特点。日前,《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下文简称《意见》)出台,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市要建成170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其中城镇社区400个、行政村1300个,覆盖全市100%的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60%以上的行政村。

  那么,目前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状况如何?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A公办多民办少,服务水平参差不齐

  记者在位于饶城志敏西大道的三江老年公寓采访时看到,该老年公寓主体建筑是一栋面积为1050平方米的五层楼房,每层楼的房间数量不一,每个房间放置了两至三张床,目前共入住老人35位。公寓设施十分简单,除了床铺、电视机外,没有医疗、娱乐等其他设施,老人们只能在房间里看看电视,或者在院子内遛遛弯。对此,三江老年公寓负责人曾海兰表示,由于发展资金不足,公寓规模较小,所请的工作人员也有限,他们只能负责入住老人的日常生活起居,而对于一些失能老人的日常保健等,则没法开展。而同为民办养老机构的上饶市养老服务中心则与之形成鲜明对比:明亮的房间、整洁的床铺,同时养老服务中心还配备了活动室、医疗室等。记者对我市多家民办养老机构进行了采访,发现各家硬件设施、服务水平参差不齐。

  记者从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截至2014年,我市共有60岁以上老人约85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百分之12.14,其中80岁以上老人89226人。老龄人口呈现增长速度快、高龄化显著、空巢化加剧、失能老人比例较高等特点。目前,我市共有养老机构251家,共有床位19265张。其中,民办养老机构仅有15家,床位共计3469张,收住老人1175人,所占比例很小。

  一些经省民政厅审核批准的民办中小型养老机构,由于资金投入较少,不同程度地存在服务功能单一、卫生环境差、管理人员层次低、整体水平不高等问题。与此同时,各家养老机构收费标准也存在较大差别,从近千元到三四千元不等。

  B投入后劲不足,“医养融合”发展受掣肘

  紧邻森林公园,设有老年艺术团,每个房间内都安装有呼叫器……这是记者在位于上广公路边的上饶市心连心老年公寓看到的一幕。据了解,心连心老年公寓建于2011年末,总面积近2万平方米,目前开放床位共720张,是我市较为知名的民营养老机构。在采访中,心连心老年公寓负责人余金红告诉记者,她正在为老年公寓兴建医院后的周转资金不足而发愁。余金红说,在建设医院前,老年公寓里仅有简单的医务室,医疗条件不完备,老人一犯病就要送到市区的大医院。所以,老年公寓一直想开一家医养结合的护养院。如今,虽然护养院建成了,但由于资金回笼慢,导致收支无法平衡。

  “民办养老院前期投入大,房子、设施、人员等都要一步到位。开办老年医院也是一样,后期还要不断追加投入,资金压力很大。”福海老年公寓负责人郭安海告诉记者,福海老年公寓自2008年发展至今,规模越做越大,同时还义务创办了朝阳镇敬老院。另外,为了修建老年医院,目前投入资金400万元,而完全建好总投资预计需要2000万元。“虽然入住率不低,而且我们也享受到政府对于社会力量办养老机构的相关优惠,但由于接收的老人中,不少是失能、半失能老人,起步就是医养结合模式,建医院、买设备、聘医生护士及其他费用,是笔不小的支出。目前社会对养老机构需求越来越大,期盼政府能给予我们更多支持。”郭安海说。

  《实施意见》要求积极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对在养老服务机构内设置的医疗机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条件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围绕老年人的衣、食、住、行、医、文化娱乐等需要,支持企业积极开发安全有效的康复辅具、食品药品、服装服饰等老年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支持市、县现有医院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运营养老护理院,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在结构和功能调整中,合理利用医疗资源举办护理员、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协作机制,探索医疗机构向养老机构派驻医生、远程会诊等合作方式,推动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到2020年,市本级至少建立一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中心,建立以为老服务热线12349和“一键通”紧急呼叫为主要内容的呼叫服务网络。

  C出台优惠政策,扶持社会办养老机构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日前出台的《实施意见》中,最大亮点就是在加大资金投入方面,提高对非营利性社会办养老机构实施建设补助和运营补贴。在床位建设补助方面,经依法许可和登记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建或购买用房兴办30张床位以上且运营满1年的,由财政按核定床位每张补助1500元,最高补助75万元;对租赁用房且租用期5年以上、达到前述条件的,由财政按核定床位每张补助750元,最高补助37.5万元;对按规划和标准新建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由财政每个补助4万元。在床位运营补助方面,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正常开放1年以上,由财政每年给予1万元的运营补助;民办养老机构收养社会老人,且连续入住6个月以上的,按收养老人数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给予运营服务补贴。

  《实施意见》中还提出,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对各类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要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需求;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安排财政性资金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县两级要分别将福彩公益金60%以上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

  新政的出台让我市部分兴办养老机构的社会力量看到了新的发展机遇。正在着手将三江老年公寓规模扩大的曾海兰表示,“《实施意见》中的系列优惠政策极大减少了我们在兴建养老机构过程中的运营成本,坚定了我们做强做大养老机构的信心。”

  《实施意见》还要求积极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购买服务”、“合同外包”等模式,将养老服务交由市场和社会组织运营和管理;引导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兴办运营不同规模、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设施和机构;鼓励个人举办家庭化、小型化养老机构。按照《实施意见》,我市将重点扶持社会力量开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适度发展社会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面向收入较高老年群体提供多层次、个性化的中高端养老服务,面向一般收入老年群体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同时,支持有资质和管理经验的社会力量参与面向社会提供经营性服务公办养老机构的管理和经营。

  到2020年,全市社会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不少于40张。市本级要尽快建成1所兼具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文体娱乐、临终关怀、培训鉴定等功能的示范性、床位数不少于500张的护理型养老机构。每个县(市、区)要尽快建成1所以上床位数不少于300张的综合性养老机构。每个乡镇须完善1所以满足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需要为主的敬老(光荣)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