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政府新规出台两个月内向社会公布权利义务

21.03.2014  16:08

  中国江西网讯 江南都市报记者陈艳伟报道:3月20日,记者获悉,省政府法制办近日印发了《关于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贯彻实施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就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贯彻实施基本程序进行明确。《意见》要求,法规规章颁布后两个月内,编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行政执法主体、依据、标准、时限、办案流程以及相关权利义务等,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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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