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网站内容不更新栏目要关闭

25.05.2015  15:34

  本报讯 江南都市报记者金路遥、章娜报道:5月24日,记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提到,对内容更新没有保障的栏目要及时归并或关闭,县级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再单独建政府网站。

  内容更新没有保障的栏目要及时归并或关闭

  有一些政府网站存在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意见建议不回应、便民服务不实用等问题,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根据《实施意见》,各地、各部门要将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第一时间发布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事件等信息。加强政府网站内容更新情况监测,对内容更新没有保障的栏目要及时归并或关闭。同时,各级政府研究制定重大政策时,同步制定网络解读方案。

  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进一步完善公众意见收集、处理、反馈机制,对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应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对咨询投诉、反映问题等,要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无法办理的应予以解释说明。

  县级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不再单独建网站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着力打造全省统一的政府网站技术平台,有条件的设区市可单独建设技术平台,整合市政府各部门及所辖县(市、区)的政府网站。为避免重复投资,市、县两级政府要充分利用上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开办政府网站,已建成的网站可在3-5年内迁移至上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县级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再单独建设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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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