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武宁:“政府花钱告自己”本是历史遗留问题

10.12.2014  13:15

  珠海平沙一百多名老人因不满30多年前的企业改制中,身份从国家干部转换为企业职工,退休后待遇较公务员相差较大,奔走信访十余年。为了引导这群“信访户”走法律途径,当地镇政府去年通过一家镇属国企垫付了26万元诉讼费,帮助老人请律师打官司告自己。(12月9日南都讯)

  看到这则新闻,很想为珠海平沙镇政府点个赞,毕竟他们具有法治思维,使用了法治方式,由镇属国企垫付26万元诉讼费方法走了一遭法律途径来来化解多年信访积案。然而,事情从初始的信访在历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金湾区法院、珠海市法院”司法途径兜了一圈后,又回到了信访老路,钱又花了,涉访问题没解决,令人情何以堪。

  事实上,这是一起国企改制遗留问题,像平沙华侨农场改制一样产生的涉访问题并非特例,如,一些企业改制时已处于困难运行时期,造成了一些诸如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职工安置不彻底、退休待遇因编制原因导致待遇标准差异等,这些改制遗留问题不仅影响企业改制后正常运行,甚至会导致不稳定因素。这起“政府花钱告自己”事情就是对国企改制人员因编制原因导致待遇差异而产生的历史遗留问题。

  据统计,对待国企改制遗留问题,如果地方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舍得用经济发展成果反哺历史遗留欠账、能够积极想办法破解国企改制历史遗留问题的,出现上访的规模和密度就会少许多。平沙镇政府在190多名老人要求改回“国家干部”身份、提高退休待遇的改制遗留问题上,确实是想了办法,进行积极引导。其间,安排了镇属国企垫付26万元诉讼费,聘请了两名律师走司法途径,推动了“民告官”的司法程序。可以说,既是把信访事件引导到法治轨道的实举,也体现了行政理性,是件尊重法治、建设法治社会的大好事。

  然而,这起“民告官”官司走了一半就被裁定为:不予受理,珠海市中院也作出“维持原裁定”的终审裁定,结束了司法程序;信访部门也作出了“不要再就同一事项重复信访”的终结复核意见,使这起改制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变的更加遥遥无期,不由得不令人产生这是一起“政府花钱告自己”的“法治秀”。

  值得关注的是,平沙镇政府试图以司法途径来解决改制遗留问题值得认同。但将国企改制的历史遗留问题寄托于法律平台值得商榷。一方面,国企改制历史遗留问题有其时代背景,原有不合理制度已历经修订,大多已不适用现在执行。另一方面,当时国企改制对职工安置的统一政策标准已随着经济环境变迁发生了重大改变,已不是单纯的劳资纠纷,通过法律程序仲裁难以定分止争。

  因此,依法行政不仅是要表现在履行行政行为时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要求和约束自己,而且更要体现“民生为本、民信为天”的执政理念,唯有坚持“高度关注民生,让改革发展经济成果更多惠及百姓”的精神,才能在保持政策统一性和连续性前提下,破解国企改制历史遗留问题,让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