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书伟:政府购买服务不能成为权力寻租的安乐窝

04.07.2014  12:33

  北京、河北、江苏等地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由于财政预算管理上的弊端及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资金管理问题突出,违规、垄断、暗箱操作、逆向选择等现象多发,一些公共服务项目回扣高达40%,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恐将成寻租与腐败的新灾区。(7月3日经济参考报)

  政府购买服务缺乏有效的监管,缺乏公开、透明的操作机制,财政资金屡屡被挪用、截留、侵占,已经沦为权利设租、寻租贪腐行为的新灾区,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究其产生的原因,不外乎有以下几条:

  一是自说自话,自设标的自我采购。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统一由政府部门操作,无论是标的设限还是对中标单位的考核,都由政府自己说了算,公开招标已经沦为形式。在这场既是裁判员又是监督审核员的采购过程中,因为没有第三方公正监督,藏有猫腻也就不奇怪了。

  二是为不合理支出寻找开支渠道。一些政府部门的某些不合理开支拿不到桌面上,包括不合理消费和为工作人员谋福利,往往采取这种方式来处理。实际上,就是政府部门为自己开辟了自留地,敞开了腐败的后门,合法化处理了不该列支的经费。

  三是没有监督监管。政府购买服务过程中,既没有监管部门参与标的审核,也没有任何部门对购买服务后实际效果进行考核。满意与否完全听从于政府部门的评价,当然是“说你行你就行,说你不行,行也不行”了。这也是好多民营机构愿意委曲求全,满足政府部门不合理要求的一个重要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应采取增加政府经费支出透明度的举措。然而,在政府权力的庇护下,成了谁也管不到的权力寻租安乐窝。这不仅有损政府的对外形象和公信力,也滋生了一些公务人员的腐败行为,在社会上产生极其不好的影响,必须尽快予以纠正。

  建立规范的政府购买服务的标准和程序是杜绝腐败的基础,是规避政府购买服务过程中腐败行为的前提。加强对制度的执行力度和监管力度,是保证经费合理使用、挤出不合理开支的重要手段。在执行过程中,应引入监督审核机制和第三方评价机制,对购买的服务经费支出合理性进行监督审核,对服务效果进行公正评价,同时接受舆论媒体和大众的监督,才能有效避免资金乱用,避免滋生新的腐败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