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晒”出政府部门行政责任清单 可在市政府网站查询

03.11.2015  13:10

  继6月底我市“晒”出行政权力清单之后,日前,《 赣州市政府 部门行政责任清单》正式向社会公布,市本级55个部门明确责任清单事项5478项,市民可直接在市政府网站查询下载。

  今年7月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位推动下,按照“权责要匹配、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原则,经过部门自编、集中审核、合法性审查等阶段,市编办牵头编制完成了与权力清单相匹配的责任清单,实现了“两单”无缝衔接、权力与责任对应融合。

  责任清单包括三个部分:一是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责任清单。即市本级保留的171项、部分省直驻市单位保留的11项行政审批的责任清单。二是除行政审批外,对外公布的行政责任清单。即市本级保留的4578项和部分省直驻市单位保留的243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的责任清单。三是除行政审批外,不公布的行政责任清单。即市本级保留的474项和部分省直驻市单位保留的1项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政策标准制定、内部管理事项等行政权力事项的责任清单。责任清单的内容包括序号、实施单位、项目名称、子项名称、权种类别、责任事项、责任岗位、追责情形、责任设定依据等9个要素,其中责任事项、责任岗位、追责情形、责任设定依据等4个要素为责任清单的主要内容。

  责任清单公布后,未经市政府审定,任何部门不得随意调整行政责任事项。遇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职能调整以及国务院、省政府权力事项调整等变化情况,由部门提出调整意见,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后,作出相应调整并予以公布。(叶振传、记者任仕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