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严禁瞒报反对意见

09.04.2015  11:30

        本报兰州4月8日电(记者林治波、银燕)记者从甘肃省政府了解到,日前,《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已获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暂行规定》明确,包括财政预算编制中重大财政资金安排、政府重大投资和建设项目在内的10项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除涉及国家、商业秘密外,须以适当方式引导公众参与,并对公众提出的合理意见应予采纳。严禁漏报、瞒报公众反对和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