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税收优惠政策 月销售额不超3万免增值税

06.05.2016  12:50

    信息日报南昌讯记者左阳天报道:5日,记者从江西全省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电视电话动员大会获悉,我省今年在降低税费方面有一揽子政策出台。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2017年12月31日前,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月销售额不超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

  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自2016年5月1日起,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严格按规定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

  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

  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税收优惠政策

  对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整体改建、合并、分立和以国有土地、房屋进行投资,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条件的,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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