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人求表扬”,当个无名英雄不行吗?

09.04.2015  16:27

  近日,河南漯河市召陵区上演了电影《求求你表扬我》的现实版:农民常套生20年前救出了3个生命垂危的人,20年后,他花了半年多时间,一一找到当年救过的人出证明,并不断找到有关部门,要求认可其见义勇为行为。(4月8日 大河网)

  诚然,知恩图报乃中华美德,20年前常套生救出了3个生命垂危的人,理应得到认可和点赞。但毕竟这事过去了20年,其见义勇为行为很难得到追认,为20年前的救人现在求表扬的行为委实让人不敢恭维,在常套生看来,自己的“救人”行为必须换来“表扬”的回报,这种带着目的去帮助别人的助人为乐是典型的功利化行为,他将自己的“付出”与“索取”划上了等号,这种设置了前置条件的助人为乐已经背离了“无私奉献助人为乐”文明社会的初衷,不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真正意义上的助人为乐。

  文明社会,理义在先。真正的见义勇为者,一声“表扬”显得那么微不足道。一个真正的助人为乐者,心中珍藏“大爱”、胸前写满“无私”,福建大田村民何吓俊救起落水群众后悄然离去,全国劳模陶玉珍几十年如一日倾其所有照顾空巢老人……,一个个无私奉献的助人为乐者如同一块块精神文明的基石,铺就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大厦,他们在帮助别人的时候,绝没有想着索取,也没有考虑回报,他们的助人为乐才是真正的无私无畏,让人萧然起敬。

  事实上,常套生完全没有必要为20年前的救人没有受到表扬而耿耿于怀,当个无名英雄又何妨?其实,他救人的付出是赢得回报的,见义勇为的举止会在悄无声息中感染每个人,给人以榜样的力量,它所产生的助人为乐的正能量带来的社会效应力量是巨大的,他救人于危难之时,这种人间的真情至爱便可薪火传承,便能产生爱的“叠加”,也可带来爱的“裂变”,如此,我们的人生会充满阳光,社会会更加和谐,世界会更加美丽。这,难道不是社会对他巨大的回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