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建兵:120救助必须回归公益性质

03.03.2015  13:51

  2月21日下午4点多,来自溧阳的彭先生驾驶的车辆发生事故。彭先生车中两人受伤,随后,120救护车将伤者送往高淳医院,因为伤势较重,高淳医院建议将伤者转院至南京。随后,一辆车牌为苏AUE139的救护车从南京赶到高淳,将伤者送至军区总院。随后,救护车要求彭先生的亲属支付3600元费用。(3月2日 中国新闻网)

  救死扶伤是医疗行业的最起码的职业道德。对于很多病人和病人家属来说,医院和医生就是生命的希望,120更是希望中的希望,人们总是在生命最紧要的关头,把希望寄托在120救护车和医院医生身上。这时120救护车再乱收费,对患者和他们的家属来说,无疑是在“抢钱”。南京到高淳也就不足百公里,却被收取3600元,这就太离谱了。而且发票只开1600元,又不给病人家属一个明确的说法,这里面的猫腻就太大了。

  这一事件至少反映出了这样几个问题:一是这个医院管理混乱。收费应该是有标准的,而这个医院的救护车收费却没有一个标准,随工作人员乱喊。二是工作人员职业素质太差。不管怎么样,向病人家属收费应该说清楚这些费用的组成,而这些工作人员却把费用弄成了一笔糊涂帐,没向病人家属作任何解释。三是反映出这个医院监管不到位。工作人员向病人家属收取3600元,却只开1600元的票,还有2000元到哪去了?因此,医院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天价的背后,实际上最大的症结在于市场的垄断。120借助急救市场相对封闭的政策优势,必然萌生“想收就收”的逻辑。因此,要想防止天价收费,迫切需要公权力介入,有关部门必须加强监管。打表收费,既让老百姓心里有谱,又让急救中心收费有据,

  当然,光规范收费还不够,还必须回归公益。无论是处在尊重生命,还是完善医疗公益属性的角度来讲,救护车在收费标准上,不能完全向市场看齐,而应该本着减轻患者负担的原则,略低于市场标准,让利于民。而且,在条件成熟的时候,不妨效仿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对救护车实行全免费服务的做法,还其公益的本质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