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湖区教体系统开展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24.06.2016  04:06

  日前,青山湖区教体局党委和行政联合向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儿体校、局机关各科室(站)下发了《青山湖区教体系统关于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标志着全区教体系统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正式启动。

  本次治理活动重点包括10个方面的内容:

  1.化整为零。将应依法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拆分,规避招标,或者只对项目主体工程招标,对附属工程不招标。

  2.优亲厚友。在中小学招生、评优评先中,违规为亲友谋取优惠待遇。

  3.雁过拔毛。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或其他商品,强迫学生中午在校午餐,谋取私利;招生中索要好处。

  4.独断任性。违反有关规定,重大事项决策不经过正常议事程序,不进行民主决策,搞“一言堂”。

  5.借机敛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婚丧嫁娶、升学就业等活动中大操大办;强迫、动员、诱导学生接受校外机构组织的讲座、培训等各种形式有偿辅导或服务。

  6.欺上瞒下。利用国家教育资助的政策,违规办理或冒领政府教育资助金等惠民资金;出了问题对上不报告,对下瞒着、捂着。

  7.推诿刁难。因权设卡,得了好处乱办事,或者生冷硬推,不吃不喝不拿不办事。

  8.腐化堕落。生活奢靡、贪图享受、挥霍浪费、道德败坏,追求低级趣味,甚至涉黄、涉赌、涉毒、涉黑。

  9.监守自盗。利用参与管理资产、资金、资源的职务便利,转移、侵吞集体资产、资金、资源,为自己或他人牟利。

  10.寅吃卯粮。只顾眼前蝇头小利和工作业绩,不顾长远的发展大局,预支、透支或挥霍集体资产、资金、资源,造成重大损失。

  系统上下决心把“集中整治”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举措,坚决遏制腐败和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为教体系统“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