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中小学教师行为 南昌市教育局发布5条禁令

12.12.2015  14:49

  本报讯 江南都市报记者廖济堂报道:12月11日记者了解到,南昌市教育局发布了5条“禁令”,明确要求中小学在职教师不得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不得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不得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不得以各种名义,向学生家庭摊派学校、班级所需物品及劳务;不得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礼金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