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教师资格考试下月10日起报名

28.02.2015  11:06

报名截至3月18日17时,考试时间为4月11日至4月13日 

  近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201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定于2015年4月11日至4月13日举行,2015年拟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可于3月10日8:00至3月18日17:00登录江西教育网或江西教师网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可以在省内 自由选择考点参加考试

  据了解,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2015年拟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应当报名参加考试。已认定某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另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不论是否属于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均应参加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

  凡参加我省201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于3月10日8:00至3月18日17:00登录江西教育网(www.jxedu.gov.cn)或江西教师教育网(www.jxjsjy.com)报名,同时根据网页提示缴纳考试费。按照规定,考试费按每考生60元/科的标准收取。报考人员可以在省内自由选择考点参加考试。

   考试将于4月11日至13日举行

  据了解,网上报名注册后,报考人员可从2015年4月1日起至考试前在网上打印准考证。从4月2日起,考生可凭准考证信息,在网上免费进行考前模拟练习,熟悉考试题型和操作方法。教师资格证考试时间为4月11日至4月13日,如报名人数过多,考场座位不足,顺延至下一天安排考试,启用备用卷。考试在各设区市政府所在地设置考点,采用基于计算机的考试形式进行,每科考试时间为60分钟。

  考试结束之后,自4月23日17:00起,考生可登录江西教育网或江西教师教育网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考生也可自愿要求通过手机短信服务获知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即可在网上打印单科成绩合格证书。

  值得一提的是,2015年下半年起,我省拟实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2015年上半年已取得我省组织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一门单科合格证(有效期内)的,应在2015年下半年参加我省自行组织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单科考试。2015年下半年考试成绩有效期只在2016年认定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一次性有效。2016年起,我省不再单独组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笔试,只有一门合格证在有效期内的人员,需重新报名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全部考试合格证明后方可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记者 周西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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