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刘运喜:北大高材生盗窃获刑的多重思考

16.10.2014  12:51

  当秦明(化名)被抓时,他已经偷了100多件东西,大到笔记本电脑,小到一盒茶叶。此时,他不得不卸去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会主席的光环,沦为一名铁窗内痛苦悔恨的阶下囚。今年9月19日,市一中院以盗窃罪终审判处秦明有期徒刑2年半。(10月15日《京华时报》)

  看完新闻,笔者真为秦明惋惜。母亲含辛茹苦送他读大学读研究生,自己却不懂得珍惜,竟然为了女友而把黑手伸向自己的同学,盗窃宿舍财物。

  尤其令人愕然的是秦明的特殊身份:他不是一名普通大学生,而是一名北大法学院的研究生,并且头上还有学生会主席的光环。如果因为不懂法而犯法还情有可原的话,一个北大法学院的高材生犯法,却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原谅的。那么,秦明的犯罪给我们留下了哪些思考?

  知法懂法并不等于自觉守法。秦明是北大法学院的研究生,可以称得上法律专家。但就是这样一位高材生,却因盗窃犯罪了,获刑了。由此说明,知法懂法不一定就自觉守法,法律专家不等于不犯罪。懂得法律与遵守法律完全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

  法律教育不等于法律知识教育。秦明作为北大法学院高材生,其法律知识、法律理论水平绝非平庸,无需怀疑。他为什么会犯罪?学校在对学生进行法律教育时,是否片面注重法律知识的教育、法律理论的研究,而忽视了用典型案例对学生进行法律警示教育?秦明的犯罪昭示我们,法律教育不等于法律知识教育,应当更加重视法律观念、法制意识、守法畏法教育,并加强对学生的法律行为监督。

  学习成绩好不等于思想品质好。秦明出身贫寒家庭,从小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优秀,没有让母亲失望,高中毕业后考入东北一所不错的本科学校,四年后又成为令人羡慕的北京大学研究生。同时,秦明社会活动能力也强,在北大通过竞聘当上了法学院的学生会主席。然而,这一切并没有给秦明和他母亲带来幸福,带来荣耀,带来人生的精彩。秦明为了女友而心甘情愿当窃贼,走上犯罪道路。原因何在?奏明在努力读书的同时,是否忽视了自身思想道德品质的修养?

  智商高不等于情商高。秦明的智商高是明摆着的客观事实,不容置疑。他学习成绩好,高中毕业顺利考上大学,大学毕业又考入北大研究生。但秦明的情商如何呢?一个如此聪明的北大法学院高材生,为了履行对女友的承诺,给女友钱花,给女友买贵重的礼物,竟然泯灭人性良知,疯狂盗窃同学财物。竟然还荒谬地认为窃取他人财物是在给家人减轻经济负担。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当然,秦明的犯罪,除了秦明本人放松自我教育外,学校和家庭也是有一定责任的。学校是否忽视了对研究生的教育和管理?母亲在极力从经济上支持儿子读书的同时是否有过对儿子思想品德的教育引导?

  总之,秦明知法犯法,在毁掉自己美好前程,极大伤害母亲的同时,也给世人留下了多重思考和深刻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