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现代学徒制 企业为何不“感冒”

13.05.2014  10:45

  目前,许多职业院校在如火如荼推行现代学徒制,但也有不少地方推行现代学徒制遭遇了“学校热,企业冷”的尴尬。 

  搞好现代学徒制,必须基于产教融合的基本制度载体和有效的实现形式载体,企业和学校之间必须建有深厚的平衡关系,如果这种平衡关系出现倾斜,就容易导致实践中的失衡局面。从现在的校企关系来看,至少存在着两种失衡。 

  一是利益失衡,企业处于利少一方。现代学徒制是一个复杂的利益系统,包括政府、职业院校、企业(雇主)、学徒(雇员)等各个利益主体。利益最终决定相关者在现代学徒制项目上的参与意愿。企业作为利益主体,通常用投资与回报的观点来看待现代学徒制,一方面对利益有着内在追求,希望获得政府的学徒制拨款、在学徒制结束后获得所需的人力资源;另一方面还考虑学徒制为其带来的非经济利益,如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与获得较好的社会声誉等。然而,在我国现代学徒制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经常出现利益失衡的局面。虽然从理论上讲,通过现代学徒制项目的实施,企业能够获得符合企业需求的人才,但是,许多参与项目的企业都表示,现代学徒制项目培养的人才到企业工作一定时间后,离职现象普遍严重,企业的投资与回报不成正比,相比于职业院校的利益回报,企业无疑处于利少一方。 

  二是参与失衡,企业处于低权状态。现代学徒制要求职业院校与企业在人才培养方面要有深度合作,无论是学徒的招聘、教学计划的制定、教学内容的设计、师资力量的提供以及教学效果的评估都需要双方积极参与。作为现代学徒制的主要实施者和协调人,职业院校必须充分依托政府与雇主企业,这也就决定了职业院校在学徒制利益相关者矩阵中的权力水平应相对较低,主要引导雇主与学徒签订培训协议,并配合、协助雇主开展教学活动。然而,从当前我国现代学徒制项目实施看,职业院校的话语权往往高于企业,学徒由职业院校选拔,教学计划主要由学校制定,教学实施主要由院校老师承担,教学评估过多地由职业院校主导。这种过高的权力水平无形之中削弱了企业参与的积极性。 

  现代学徒制这种“冷热不均”的现象怎样规避呢?笔者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有所作为: 

  一是注重对企业的经费支持。经济利益是触动企业参与学徒制最敏感的神经,建构科学合理的费用支持体系对学徒制发展至关重要。既要保障学徒制实施的资金支持,又要激励企业参与并达到学徒培训的预期效果,是政府财政支持策略的重要任务。包括:1.建立阶梯式费用投入制度,对学徒的年龄、技能水平进行阶段性划分,据此确定政府经费投入。2.尊重雇主企业学徒制发展状况,根据雇主企业学徒制培训规模、行业培训成本、技能培训在行业中的重要性等进行拨款。3.开拓多元化的资金补助渠道,利用税收扶持、雇主参与学徒奖励等,激发雇主的积极性。 

  二是提升企业对学徒质量的满意度。除了直接的经济利益,学徒最终掌握的知识、能力、技术水平等培训效果最为企业关心。要提升企业对学徒制质量的满意度,就应该鼓励企业参与到学徒质量的保障体系中:1.赋予企业更多参与学徒制项目制定的权力,设计实用性与操作性相结合的技能培训项目,以满足不同规模与行业的企业特殊性要求。2.增加学徒制结束后期跟踪服务体系,开发配套的继续培训项目,让学徒在企业中的培训具有连贯性,这也是发挥学徒制长久效应、符合企业长远利益的重要举措。3.严格控制证书颁发,提升证书“含金量”。对学徒培训证书除了在等级、考核上进行科学严格地监督外,还要将证书与学徒培训后在雇主企业表现相联系。 

  三是赋予雇主项目参与的相关权力。企业领导机制是学徒制项目的特色,在构建利益相关者沟通机制时,要把企业放在核心位置,维护企业在学徒制项目决策、学徒培训结果评价、学徒选拔等方面的权力,从而通过权力的赋予,激发企业参与学徒制的热情。 

  四是学校课程与企业需求的有效嫁接。现代学徒制的核心要素,就是帮助学徒通过职业院校的知识迁移,实现知识在工作场所的有效转化。为此,学校应该把企业岗位需求的胜任力、知识和技能等,有效转化到人才培养课程体系中,把学校实践教学环节嫁接到企业生产实践活动中,做到学校课程体系与企业岗位标准的有效嫁接。只有这样,现代学徒制才能建设成为校企共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利益双赢的现代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满足企业对学徒制培养质量的诉求。(王国光  殷新红  作者王国光,系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作者殷新红,系《职教论坛》杂志社副社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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