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王瑶:家委会并非可有可无的“鸡肋”

29.09.2014  11:04

  在昨天召开的沈阳市加快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工作会议上,沈阳市教育局表示将出台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与管理办法,首次规范家长委员会。通过知情权、评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四项实权让家长委员会名副其实。此举在全国也算得上是新鲜事。(9月28日《沈阳晚报》)

  教育并非学校单方面就能做好的事情,当一些教师抱怨学生家长将教育孩子的责任全推给学校时,熟不知,家长委员会这一组织存在的意义就在于使家长们也参与到学校日常管理中来,以此来加强家校联系。不得不说的是,在当前学校教育中,一些学校要么压根没设立家长委员会,学校管理全由校方说了算;要么只是为了应付检查才设立家委会,但家委会却无任何实权可言。一方面是教师抱怨学生家长对子女教育不上心,另一方面又是学校对本该起联系家校纽带作用的家长委员会置之不理。

  正因学校要么尚未认识到家委会的重要性;要么只是把家委会当作摆设,而不赋予其任何实权,该市教育局适时出台这一政策可谓有的放矢。通过制定相应政策,规范家长委员会的构成、职能及运行程序。并赋予家委会相应的权利,以此来强化家委会的地位,从而使家校之间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承担教育孩子的职责。对学校而言,这是开放办学的重要一步,引入家庭、社会力量参与到学校日常管理中来,有助于学校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时效性,并能有效杜绝各类违法违纪行为的出现;对家长而言,通过家委会这一渠道,也能清楚知晓学校的各项管理章程,并对不合理的管理措施提出自己的意见,保证了学校任一决策都能真正为学生的成长发展服务。

  政策的规范虽有助于家委会地位的巩固,但长期以来学校教育中的定式思维也不容小觑。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中,学校本应是和家庭、社会间形成一股合力,共同来对学生施教。但现实情况是,很多学校都了解相关理论和政策要求,但落实到行动层面,依然难以改变原有的教育及管理模式。家长委员会对加强家校联系的重要性校方不是不知,但校方一怕麻烦,二怕自身存在的问题过多的暴露在家长面前,从而使学校的声誉受损。如此想法之下,家委会想要真正发挥功效就势必要遭受不少阻力。

  改变家长委员会的“鸡肋”地位,政策的规范是一方面,但更重要的是,学校要转变自身观念。不仅要努力接受新的教育理论,还应及时与落后、封闭的管理方式决裂,只有如此,家委会才能打入学校内部,从而为学校及学生发展注入新的血液。当然,家委会有其职权范围,不能随意干涉学校的正常管理,更不能借着家委会的名义要挟学校必须满足自身的条件。总之,家校之间,深入地合作、交流是两者得以形成合力的前提。在新的教育形式下,家校双方也应更新自身观念,以促进孩子成长为目标,共同履行好自身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