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局举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三专题第二次集中研讨学习
11月13日,围绕“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监督,不搞大权独揽、独断专行”主题,省民宗局组织开展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三专题第二次集中研讨学习。党组成员、副局长梅仕灿主持集中研讨学习会,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勇作了重要讲话。会上,陈雅岚、施莉文同志围绕主题,紧密联系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做了中心发言。
研讨学习会上,党组成员、副局长梅仕灿同志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希贤同志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员肖争鸣同志组织传达中共中央《关于部分省市县党委书记违纪违法案件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副巡视员费红鹰同志组织传达《关于对南昌市西湖区委书记议事会研究干部议题时严重违规问题追责处理情况的通报》。
张勇在讲话中指出,领导干部要强化党员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要始终保持党员意识,不管官位多高,权力多大,始终摆正位置,把自己当做广大党员队伍中的普通一员,官帽是权力,更是责任,要恪尽职守行使党员权利,更要履行党员义务;要树立正确的的权力观,不论在什么岗位,都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都要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行使权力的最高位置,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做到公道用人、公正处事。
张勇强调,要强化法治意识,深入推进局机关制度建设。
增强法治意识,为坚持民主集中制提供思想保障,民宗干部不仅要坚持法治方式提高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水平,也要坚持依法加强内部管理,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法治意识,以法治的理念推进机关法制建设,保障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以实际行动全面贯彻好中央依法治国、依法治党的战略部署;加强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从根本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毫不动摇的坚持党委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度、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党内监督制度等,通过制度规范领导干部的言行。
张勇最后要求,领导干部要强化担当意识,做为公用权、主动接受监督的先锋模范。一要率先垂范,增强坚持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二要加强学习,提升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素养;三要强化担当意识,提高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成效。首先要讲民主,反对特权思想,其次要讲原则,反对“好人主义”,第三要讲胸怀,坚持主动接受监督,第四要讲程序,坚持依矩办事。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是一项任重道远的长期任务,党员领导干部,各处室,各支部都要高度重视,通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推动我局各项工作,不断促进干部健康成长。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希贤,巡视员肖争鸣,副巡视员费红鹰、宋亚平以及局机关、全省性宗教团体处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集中学习研讨会。
(供稿:省民宗局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