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在全省范围内以“教风”为主题开展和谐宗教团体、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07.03.2014  14:50
 

继2013年江西省在全省范围内以“教风”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以来,取得明显成效,江西宗教界对教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有了显著提高,教风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也得到有效改善。为了推动教风建设深入开展,促进我省我省宗教界教风在整体上有一个大的改观,根据国家宗教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宗教工作实际,近日,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2014年继续以“教风”为主题,开展和谐宗教团体、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将教风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推动深入开展。要根据宗教教职人员“三要”(一要持守职份,模范遵守教义教规;二要品德良好,保持仪态端庄;三要潜心修持,努力提高宗教造诣)要求,指导宗教团体研究细化各宗教教风建设的衡量标准,增强可操作性。要把“教风年”创建活动与加强宗教团体建设、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结合起来,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二是要创新活动载体。要结合开展《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十周年纪念活动机会,在宗教界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宗教界人士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争当守法公民。要大力推进宗教慈善公益事业,以“宗教慈善周”活动为平台,加大宣传教育和引导的力度,组织动员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积极践行慈善文化,广泛开展公益慈善活动,服务社会、造福人群。要将教风建设与佛、道教“讲经说法”、天主教、基督教“神学思想建设”、伊斯兰教“解经”、“新编卧尔兹”活动结合起来,以正信正见正行引导信教群众。要引导宗教界坚持勤俭办教方向,突出宗教活动的精神内涵,反对铺张浪费,抵制奢靡之风,避免片面追求场面和人员规模,并完善宗教活动的安保制度和措施,保障宗教活动安全、有序进行。要鼓励佛、道教开展“文明进香”活动,规范放生活动,建设生态寺庙、生态宫观,并纳入和谐寺庙、和谐宫观评比标准。要推动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积极探索,创新创建载体,丰富创建内容,搭建活动平台,将创建活动抓实抓好。

三是推广先进经验。要大力宣传那些在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模范宗教团体、模范宗教活动场所、模范宗教教职人员,发挥好模范典型的带头和引领作用。要结合第二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宣传工作,创新方法、拓宽渠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在宗教界掀起比先进、学先进热潮,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通过座谈会、研讨会等方式,组织宗教界人士交流讨论,探索加强教风建设的思路举措,交流教风建设中好的经验做法,达到相互借鉴、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四是强化督导检查。要将“教风年”创建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创建和谐宗教团体、和谐寺观教堂活动达标考评的重要依据,列为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发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在教风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使教风建设成为宗教界的自觉行动。要对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落实教风建设情况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意见,督促完善教风建设的各项制度。要通过现场调研、交流座谈等形式,加大督导检查的力度,促进“教风年”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政策法规处李根如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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