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敬平:对制造火车脱轨犯罪要严处

18.04.2014  11:48

  4月15日中午,一位参与黑龙江哈尔滨火车脱线案调查的内部人士告诉本报记者:“从4月13日凌晨3时许火车脱轨,到抓到犯罪嫌疑人,没超过24小时,案子就破了,这是对我们所有参与调查的最好安慰。”(东北网4月16日)

  制造哈尔滨火车脱轨事件的犯罪分仅24小时就落入法网,我们不禁为公安的神速破案拍手叫好。但是,叫好之余,笔者还有话说,那就是破案仅是开始,快审快判给犯罪分子应有的打击更为重要。

  我们应看到,这起案件虽然没有死人,但影响极其恶劣,性质也极为严重,不论犯罪嫌疑人是出于何种目的,都是不可饶恕的重罪,因而,有必要依照相关法律给予严查重处,才能有效的震慑犯罪,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同时也是对所有伤者一个交代。

  现实生活中,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因心理畸形或受到一些委屈,不采取正确的做法去反映问题和解决矛盾,而是采取一些违法犯罪行为报复社会、伤害无辜的人,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威胁和危害。而且手段极其残忍,已到了人神共愤的地步。是可忍孰不可忍。对于此类犯罪,必须采取高压严打态势,绝不能有任何姑息纵容,否则,就是对人民的犯罪。

  当然,此类犯罪也给我们提了个醒,如何做到超前防范,减少和杜绝悲剧发生才是上策。这就要求我们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要及时掌握本单位人员的思想情况,尤其是一些纠纷和矛盾,要主动介入,及时疏导和调解,力争把此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出现矛盾激化酿成恶性案件。此外,就是各地和各单位应把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做到常抓不懈,及时堵塞各种安全漏洞,做到未雨绸缪,防范于未然。

  再就是万一发生危害公共安全案件,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抢险救灾,把危害降到最低。同时要做好安抚伤者家属,稳定社会秩序,及时公布事件进展情况以正视听,减少震荡等工作。尽力交出一份让公众较为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