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数据是怎样核算出来的?
近些年来,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对统计数字越来越关注,特别是GDP的数据更是如此。总觉得与自己的感觉值不太一致,有一些质疑,其实有的是对GDP指标的含义不太了解,那么GDP究竟是怎样核算出来的呢?
一、 GDP 的概念
GDP是英文GROSSDOMESTICPRODUCT的简称,中文的准确叫法是国内生产总值:在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中所生产出来的全部最终产品和劳务(最终成果)的全部价值,常常被公认为衡量国家经济状况的最佳指标,它不但可反映一个国家的经济表现更可以反映一国的综合国力,也正为如此,GDP的核算是一项涉及全国各个领域的,异常复杂的工作。为了准确地计算出GDP的数据就必须建立一套符合国际标准又符合我国国情的
GDP核算方案。
要问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规模有多大自然就要核算这个国家或地区所生产的最终产品与服务的成果,那么,如何衡量这个成果呢?
下面举例说明:生产了20吨粮食,10匹布,理了一次发。他们本来是不可以直接相加的,GDP正是把这些不同物品和劳务以价值形式表现出来,也就是以它们的市场价格来衡量这些物品和劳务。
如:20吨粮食的价格,每吨2000元,20吨就是40000元;
一匹布的市场价格是1000元,10匹布就是10000元;
理一次发20元;
共计:40000+10000+20=50020元
把这三种物品和劳务加起来是价值总和。但这不是GDP。GDP只核算最终产品和劳务。又如:当棉纺厂生产出纱线,织布厂用纱线来织布,而服装厂又用布来生产服装,纱线和布都是中间产品、服装被称为最终物品。
国内生产总值只包括最终物品的价值,如果把纱线和布也算进去,就会造成重复计算,纱线被计算了两次,布则会被多计算一次,显然不能准确核算一个国家实际的经济总量,只有把各种生产活动的中间投入扣除掉把他们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相加才是GDP。
二、 GDP 核算制度的建立
我国自1985年建立GDP核算制度以来,GDP核算方法逐步完善,数据的准确性不断提高,国家统计局在1985年以联合国等国际组织设置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为指导,建立了年度GDP核算制度,1989年建立了年度支出法GDP核算制度。1992年建立了季度GDP核算制度。
三、 GDP 核算资料的来源
经过20多年的不断探索和实践:GDP的概念、核算原则、分类、核算框架和核算内容逐步的到规范,我国的GDP核算涉及国民经济所有行业的大量数据,所使用的资料来源十分广泛。
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国家统计局的调查资料;
二是行政管理部门的财务统计资料;
三是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记录资料;
涉及的指标约有3000多个。
四、 GDP 的核算方法
1、年度核算方法;
我国年度GDP核算采用生产法和收入法相结合的方法,按94个行业分别计算增加值,然后汇总的到GDP,对基础资料足够充分的行业直接利用基础资料计算该行业的总产出和增加值。对基础资料不够充分的行业以基准年度,即普查年度该行业的总产出和增加值为基础,利用能够反映行业发展的一些指标采用国际上通行的做法计算得到该行业的增加值。
2、季度核算方法;
季度GDP核算现在按35个行业计算增加值,由于季度GDP核算的时效性要求很高,所获得的基础资料也没有年度的丰富,因此参照一些国家通行的做法;季度GDP中各行业增加值大多采取间接测算的方法,利用能够反映行业发展的一些指标来测算这各行业的增加值。
3、不变价的核算
不变价GDP是把按当期价格计算的GDP换算成按某个固定期价格计算的价值,从而使两个不同时期的价值进行比较时能够剔除价格变化的影响。
不变价GDP增长速度是反映一个国家经济增长情况的重要宏观经济指标,我国不变价GDP核算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多次调整计算基期。2000年以后,每5年变动一次基期。
五、 GDP 数据的修订和公布
GDP的数据核算出来后,GDP的数据也不是一锤定音的,还会根据更加完整可靠的基础数据不断修订,根据国家统计局GDP核算和数据发布程序的相关规定GDP核算要经过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三个步骤。
除上述核算程序外,在开展全国性的经济普查发现对GDP数据有较大影响的新的基础资料或计算方法及分类标准发生变化时也对GDP历史资料进行修订和发布,例如,在2004年和2008年两次开展了全国经济普查后,获得了很详细的基础资料,在2005就对2000-2004年的GDP的数据进行了修定,2008年普查后又对2005-2008年的数据又进行了修订。在进行数据修订时既要修订GDP数据的总量也要相应的修订增长速度,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的GDP核算是与国际接轨的,是建立在一套科学、严谨、完整的核算体系上的,它的出的数据是可信赖的。
(作者:张家玉 江西省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