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借”中的四风,需升级监督之眼
原标题:整治“借”中的四风,需升级监督之眼
随着反“四风”力度逐步加大,少数地方手握“实权”的干部在吃请、用车、游览等方面玩起了以“借”转嫁,不吃公款吃“老板”,怕用公车用“借车”,令基层下属单位、企业、协会或服务对象不堪重负。记者近期在河北、内蒙古、安徽等地调研,多位受访的基层干部群众反映,以“借”转嫁“四风”问题由来已久,目前仍然存在。(11月22日《瞭望》)
四风藏“借”中,其危害不言而喻。一方面,它会破坏市场规则,向公众转嫁风险。以“借车”为例,每辆公车年平均消费额为8万—10万元。“借车”就意味着,这一负担转嫁到企业身上。而“吃人嘴短,拿人手短”,干部向企业伸手,必然会投桃报李。在监督核查上“高抬贵手”,在项目审批上“得过且过”。这无疑会破坏正常的市场规则,形成不当得利,甚至是将环保风险、安全问题隐藏起来,最终让群众买单。
另一方面,“借”中的四风,会令整风效果打折,继续恶化干群关系。整顿作风的根本目的是,通过纠正各种不良作风和现象,让干部回归“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群众路线。但干部若阳奉阴违,玩“借四风”这种变通歪招,无疑是对初心的背叛,令整风“水过地皮湿”,效果大打折扣。试想,通过“借车”,干部坐车补贴“两头通吃”,作风怎么可能有实质性的改善,群众怎么可能满意?
既然后果很严重,“借四风”何以还泛滥成灾?一是缘于部分“一把手”的变通放纵。公车改革了,可心中依然怀念“车轮上指点江山的激昂岁月”;大吃大喝取缔了,可嘴上依然禁不住“酒精考验”的诱惑。于是,只能通过“借”,来维持自己的超国民待遇。更重要的是,缘于监管的形式主义。部分地区查四风问题,只是看账目上有无公款消费,看机关在册的公车数是否超标。账面上没出现问题,就是好干部,作风就没问题。这种形式主义的监管,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借四风”的破窗。
可见,整治“借”中的四风,首要是升级监督之眼。试想,假若地方纪检部门不是只盯着账本,而是盯紧机关的停车场,盯紧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借”中的四风,还有可乘之机么?事实上,在这个大数据时代,要实现全天候、不间断、无缝隙的监督并不难。只要地方纪检部门改变形式主义的作风,善于利用群众监督、媒体监督,就能通过随手拍,织起监督之网,让“借”四风无处遁形。
其次,整治“借”中的四风,更用好法律之矛。“借”四风其实就是受贿。只不过,形式上更加“委婉”。假若出现问题,可以通过“还”来平息。因此,纪检部门不能被“借”的假象迷惑,简单的以纪律问题处理。而是要用好法律之矛,不仅严厉处分违纪干部,更将“借四风”中的受贿情节,移交检察机关,通过法律的高压约束“一把手”的欲望,化解“借”四风之弊。
当然更重要的是,限制任性的权力。作风问题归根到底是权力外溢之殇。“借”四风亦不例外。新闻中的一句话令人深思,“不能帮人办事的‘清水衙门’或‘虚职’干部,一般很难找到人帮忙承担消费支出;而能够转嫁‘四风’负担的,多是掌握实权的干部。”可见,“借”四风的本质还是钱权交易。而从长远看,根治“借”四风,还是要通过简政放权,制定“权力清单”,限制任性权力。试想,当所谓的“实权干部”也不能一言定企业的生死成败,还有企业“借”车给这个干部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