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

02.06.2016  15:23

  昨日,记者从市检察院、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保证扶贫政策和资金落实到位、确保我市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市检察院和市扶贫办联合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时间跨度为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

  据了解,此次专项工作有三大目标任务:一是依法打击犯罪,聚焦“五个一批”工程,依法集中查办一批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二是积极预防犯罪,推动建立健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防监督机制,保障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三是维护和谐稳定,通过依法惩防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我市将对下列三种案件优先查办:一是犯罪金额巨大、造成严重损失的职务犯罪案件;二是犯罪金额不大,但情节恶劣、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容易诱发群体性事件、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三是扶贫资金安排使用和项目审批过程中发生的优亲厚友、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严重不作为、玩忽职守,导致资金被挪用、骗取、套取、挥霍等渎职犯罪案件。

  “我们还将突出查办三县两区(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湾里区、新建区)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市检察院办公室主任杨志勇表示,对与扶贫开发相关的惠农领域发生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也一并纳入专项工作,依法予以查办。(董韦韦 记者 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