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场会暨加强生态检察专项监督活动推进会

10.12.2015  01:04

12月7日至8日,江西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场会暨加强生态检察专项监督活动推进会在九江召开。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铁流出席并讲话。会上,全省12个设区市检察院、南铁检察分院检察长汇报了专项整治对照检查阶段工作情况、加强生态检察专项监督活动情况,现场观看了九江市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视频。江西省检察院领导、各市分院检察长、省检察院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等60余人参加会议。

关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刘铁流检察长指出,自去年12月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强化组织领导,突出问题导向,认真查摆剖析,坚持边查边改,动员部署、对照检查两个阶段的工作取得了较明显实效。对下一步整改落实阶段,他要求,要高度重视“抓小放大”、“边整边犯”的问题,狠抓整改落实阶段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一是整改态度要坚决,各级院特别是检察长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真正把整改落实作为事关全局的工作抓实抓好,把整改落实工作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强化执纪问责意识,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二是整改重点要突出,按照省检察院梳理出的6个方面54个司法不规范问题,因地制宜地确定整治重点,有选择、有重点、分步骤地来进行整改纠正,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一项一项地盯紧抓实,进一步规范职务犯罪侦查、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等各个环节的司法行为;三是整改措施要有力,从强化思想教育、完善内控机制、加强内部监督和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集中整改,明确整改落实的目标、任务、时限和具体措施,明确分管领导、分管部门的责任,问题解决后进行逐项销账处理,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都能够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四是整改效果要持久,既要通过全面审视和整改纠正自身不规范的问题起到治“标”作用,更要通过推进司法改革、健全制度机制来达到治“本”目的,制定一批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司法办案制度,逐步形成行之有效的规范司法制度体系,坚决从源头上杜绝不规范的司法行为。

关于 “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刘铁流检察长指出,今年8月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把开展为期一年的“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各地实际,寻找有力抓手,打造特色亮点,专项监督活动取得了良好开端。为持续深入推进专项监督活动,他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新部署新要求上来,准确把握检察机关推进绿色发展、服务绿色崛起的职责使命,坚持把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内容,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手段保护生态环境的能力,为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加快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江西样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二要进一步加大办案的力度,积极拓宽案件线索渠道,着力发现案件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及时了解和掌握行政执法机关调查处理破坏生态环境案件情况,适时部署开展特色鲜明的“小专项”行动,力争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一批、自侦部门立案侦查一批、移送法院判决一批危害生态环境犯罪案件,省检察院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下指导,督办重点案件力度;三要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工作机制,健全“两法”衔接机制,大力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完善源头预防机制,出台惩治和预防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检察建议、年度报告等形式,为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提供参考,探索修复补偿机制,争取达到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青山、保持一湖清水的良好效果,完善宣传工作机制,努力使专项监督活动的重要意义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今年4月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对照检查阶段工作部署,问题查摆“见人见事见案件”,共查摆出6个方面54个司法不规范问题,坚持边查边改,探索形成规范司法行为的长效机制。省检察院针对部分检察院统计业务数据填报不实问题,召开集中约谈会,对16个不符合规定的指居场所进行整改,挂牌督办5个司法不规范案件,省检察院领导还带队,先后两次督促指导各地专项整治工作。最高检两次对江西三级检察院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均给予充分肯定,专门在井冈山召开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整改落实推进会。九江市检察院采取“一案一检查”“一案一通报”,对在通报中点名的案件,要求被点名单位和个人限期整改,制定了《加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通知》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工作意见》,进一步规范司法办案工作。上饶市检察院建立健全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记录、纠正、通报、责任追究机制20余项。新余市检察院制定整改纠正工作台账,对各基层检察院提出了21条整改措施。萍乡市检察院对边查边犯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对严重瑕疵案件的承办人公开点名曝光并要求作出书面检讨。

为贯彻江西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国家战略和省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推进绿色崛起的决策部署,全省检察机关按照省检察院开展“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的统一部署,加大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力度,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为服务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今年1至10月,共依法批准逮捕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案件159件220人,起诉此类刑事犯罪案件614件1030人;严肃查办生态环境领域的职务犯罪,共立案侦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64人;发挥民行检察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共发出督促履行职责类检察建议50件,发出审判程序违法和执行监督类检察建议13件,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3件。全省检察机关还立足职能,加强联动配合,加大办案力度,助推绿色崛起。省检察院牵头与省政府法制办联合制定《关于检察机关和政府法制机构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联合省高院、省公安厅、省环保厅制定《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国检察机关率先成立省检察院派驻省林业厅检察室,省检察院侦查监督一处加大对重点案件的督办力度,在检察环节对两批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10起案件挂牌督办,省检察院民行处要求区分不同案件情形,综合运用各种诉讼监督手段保护生态环境;抚州市检察院提出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绿剑”专项活动;景德镇市检察机关探索涉林轻微刑事案件“补植复绿”新方式,今年以来,共作出附条件不起诉6人,“补植复绿”山林29亩;武宁县检察院对涉及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件实施“补种令”和“法律宣传令”,要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补种相应面积的林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