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违法违规借教敛财

16.07.2015  13:48

  日前,国家宗教事务局、中共中央统战部、公安部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整治违法违规设立功德箱等借教敛财问题专项工作的通知》,在全国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7月15日,记者从省民宗局获悉,我省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整治违法违规设立功德箱等借教敛财问题专项工作。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功德箱只能设立在依法登记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用于接受宗教性捐献,非宗教活动场所、非宗教团体不得以功德箱或其他形式收取宗教性捐献。非宗教团体、非宗教活动场所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献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停止活动;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此外,对于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此外,记者了解到,除加强对功德箱的监管外,我省宗教事务部门还将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对法物流通的规范管理,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供奉灵位、牌位等活动的监管力度,让借教敛财行为无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