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访省文化厅厅长郜海镭

07.08.2014  11:09

  本报南昌讯信息日报记者赵婉露、实习生汪晓娜报道:“《法治江西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明确提出推进文化领域法治建设、运用法治手段保护江西文化品牌等目标任务,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日前,省文化厅厅长郜海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全省文化系统将多措并举狠抓《规划纲要》贯彻落实,把法治思维贯穿到文化工作各领域。

   推进文化领域法治建设

  “近年来,省文化厅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文化服务能力为重点,在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和长效化、探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化和制度化等方面都进行了一些探索。”郜海镭说。

  “我厅将从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推进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设、完善文化市场监督管理体系等方面入手,推进文化领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郜海镭说。

   提升文化治理能力

  如何贯彻落实《规划纲要》?郜海镭认为,必须加快改革步伐,提升文化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郜海镭介绍说,首先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已有成果的基础上,依法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加快实现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其次是加快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和议事规则。最后是着力推进文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深化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等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以文化权利保障为核心、能够充分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新型文化事业管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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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