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西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数近1.6万家

15.02.2015  10:15

  文化及相关产业1(以下简称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是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根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结果,2013年,江西共有文化产业法人单位15969家。

 

  分行业看,服务业单位占三分之二的份额。2013年,我省文化制造业、文化批零业和文化服务业法人单位数分别为4116家、1050家和10803家,占全省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总数的比重分别为25.8%、6.6%和67.6%。从单位数量看,文化服务业法人单位在文化产业法人单位中占绝对的主体地位。

 

  分单位规模看,骨干单位2占比偏低。2013年,全省具有一定规模的“三上”文化产业法人单位为699家,仅占全省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总数的4.4%。其中:文化制造业499家,文化批零业39家,文化服务业161家。规模以上文化服务业单位数量与制造业相比仍有差距,有待进一步发展壮大。

 

  分登记注册类型看,内资私营单位是推动我省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2013年,全省内资文化产业法人单位为11516家,占全省文化产业法人单位的72.1%;港澳台商投资单位和外商投资单位分别为96家和42家,分别占0.6%和0.3%。在内资法人单位中,私营法人单位有7665家,占全省文化产业法人单位的48.0%。

 

  分地区看,由于受产业结构的影响,文化产业法人单位主要分布在制造业或服务业相对集中的地区。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四位的地区分别是南昌(3016家)、赣州(1961家)、九江(1952家)、宜春(1616家)、4个地区的单位总量占全省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总数的53.5%。

 

江西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分布(2013年)

 

 

 

 

 

 

 

 

 

 

法人单位数 (个)

 

文化制造业

 

文化批零业

 

文化服务业

 

#三上单位

#规模以上

#限额以上

#规模以上

全省

15969

699

4116

499

1050

39

10803

161

南昌

3016

151

385

65

363

25

2268

61

景德镇

736

51

276

34

45

2

415

15

萍乡

1417

78

980

69

36

0

401

9

九江

1952

77

366

62

128

1

1458

14

新余

583

14

97

6

49

1

437

7

鹰潭

659

9

96

5

81

1

482

3

赣州

1961

89

410

80

111

1

1440

8

吉安

1281

65

270

45

62

0

949

20

宜春

1616

85

624

71

58

1

934

13

抚州

1271

40

365

36

53

2

853

2

上饶

1477

40

247

26

64

5

1166

9

 

 

 

 

 

 

 

 

 

 

 

 

 

 

 

 

 

 

 

  注1: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涵盖了制造业、批发零售业和服务业的120个行业小类。

 

  注2:骨干单位指具有一定规模的“三上”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即规模以上文化制造业单位、限额以上文化批零业单位和规模以上文化服务业单位。

 

  撰稿:黄小平

 

  审核:刘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