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文学:炒作“高考状元”之风可以休矣
日前,广东恩平黄冈实验中学应届高中毕业戚文杰,以633分高考成绩成为今年当地的理科“状元”,被企业奖励一套价值五十多万元的住房。6月28日,在长春市一中考考场外,5名考上清华、1名考上港大的6名“高考状元”,举牌销售“状元笔记”,贩卖考试成功学。近期被高度关注的北大、清华两所知名学府,在高考录取中抢夺“高考状元”及高分考生的事件,也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6月30日广州日报)
显然,这种炒作“高考状元”之风,不能再继续下去了。
“高考状元”,系应届高中毕业生在参加高考中,分别获得文、理科最高分的考生。所以不应炒作“高考状元”,是因为“高考状元”不过学生自身学习努力的结果,有的也带有偶然性。事实证明,“高考状元”有的在以后的学习工作中可能成为优秀人才,有的也可能成为平庸之辈。这说明,不能以“高考状元”论英雄,更没必要把“高考状元”捧上天。正因为如此,自2004年起,教育部就一直要求各地教育部门不要对高考考生成绩进行排名,不要公布“高考状元”,也不要炒作“高考状元”。
炒作“高考状元”,会带来许多负面效应。这首先是对教育的误导,违背了素质教育的基本精神。高分者未必高能,如果将分数作为衡量学生素质的唯一标准,各中学竞相攀比高考升学率和名校升学率,毫无疑问会将教育引向歧途。同时,炒作“高考状元”,也会影响学生的心理健康,使之变得心浮气傲。一个平时默默无闻的普通中学生,转瞬间被披上许多“光环”,成为众人追捧的香饽饽,很容易使“状元”们失去对自身的正确判断,不利于其健康成长。
一些地方之所以热衷于炒作“高考状元”,关键在于“高考状元”形成了一条利益链,成为学校、教辅机构、企业家争相追捧的“香饽饽”。有些“状元”能收获少则几万、多则数育元的现金奖励和各种荣誉;地方政府以此作为证明当地重视教育的“政绩”,予以炫耀;所在中学学校也提高了社会知名度,为日后争夺优质生源打下基础;教辅机构则可聘请“状元”充当“形象代言人”赚钱。当然,这也与媒体为了寻找新闻卖点参与炒作有关,更与教育部门只有要求,没有监督跟进,地方没有采取相应措施有关。
要刹住炒作“高考状元”之风,除了主管部门对炒作行为及时制止外,还需要全社会积极配合,共同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全面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不断完善高考制度,倡导科学的人才观,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如此,人们才能真正平心静气、保持理性地看待高考和高分考生,炒作“高考状元”之风也自然会偃旗息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