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建:落实新规定让公务接待大“瘦身”

10.12.2013  11:31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共分26条对接待活动食、宿、行、迎送及警卫、预算和报销等关键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严控接待范围、简化接待礼仪、限制接待住宿房型、从严控制接待用餐的次数和陪餐人数、规范警卫安排等。(12月9日新京报)

  公款吃喝大手大脚、公务接待浪费严重一直以来就饱受社会公众所诟病。自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以来,各级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大力加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不可否认的是,铺张浪费、顶风违纪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并未得到有效遏制。接待应酬频繁,“三公消费”泛滥,不仅挤占了改善民生等资金需求,浪费消耗了大量资源,更是损害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形象,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

  应酬、吃喝看似小事,却关系到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原本公务接待作为政府部门必要的社交公务活动,是无可厚非的事,然而当公务接待明显超出“合理”范畴,挥霍浪费,甚至出现讲排场、比阔气的情况时,这就需要好好审视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想办法加以解决了。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出台显然为公务消费改革注入一支强心剂,再次向社会公众展示了党中央杜绝公务接待中消极腐败现象的坚定决心。根据《规定》内容不难看出,新规不仅对2006年印发的公务接待规定内容进行了大范围、大幅度的修改和增加,给各种接待行为套上了“紧箍咒”,无疑更是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将接待标准划分得很细致,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我们坚信只要拿出敢直面问题的态度与不断改进的决心,一个崭新的公务接待形象必将会重新呈现在公众眼前。

  当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想要真正管住公务接待,使新规不致沦为一场作秀、使其可持续,还需要在公开监督和严肃惩戒上下足功夫。从现实情况来看,最有效的措施无疑就是制度设计,越细化就越可操作与执行,越可执行就越有可持续性,也就可能避免新规“夭折”的危险结局。

  一方面,不妨对接待资金进行严格把关,对公款吃喝“舌尖上的腐败”不仅要有严格的数量界限,而且还要对消费明细上的公示,真正做到公开透明,管住胡乱签字支出的“”。

  另一方面,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搞变通、做选择的行为做到洞若观火,对敢于违纪违规者,要该处罚的处罚,该惩治的惩治,形成威慑力,把牢胡吃海喝的“”,让新规真正成为一条不可触摸的“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