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田文:“征求意见表”是赤裸裸地要挟

09.06.2014  14:14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稍早前,媒体报道了广东惠州市金属回收公司废弃机动车辆拆解中心4名领导在5年内招进8名亲属一事。日前,惠州市国资委表示,已要求该公司清退6名领导亲属。不过,该公司上级公司惠州市物资总公司却公然违背惠州国资委决定,散发印有是否同意清退6名员工的“征求意见表”。对此,惠州市国资委表示,已要求6号前完成清退。(6月7日人民网)

  5月27日《南方都市报》就曾经报道,广东惠州市金属回收公司废弃机动车辆拆解中心这家小型国企在册职工仅24名,而其中8人是领导亲属。虽然该公司领导言之凿凿,称其中1人是组织调动,另外7人都是临时工,都属于正常招聘。事实果真如此吗?想来未必。既然惠州市国资委作出了“要求该公司清退6名领导亲属”的决定,足以说明所谓的“正常招聘”肯定藏有“猫腻”,或许也是传说中的国企“世袭制”的又一铁证。

  国资委的职责之一就是“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据此,国资委对国企招人、用人的监管职责十分明晰,有权对违规企业作出决定,相关国企理应对决定不折不扣地执行。但出乎意料地是,该公司的上级公司却公然违背国资委的决定,并有意散发印有是否同意清退6名员工的“征求意见表”。何者?窃以为,这是赤裸裸地要挟。

  第一步,要挟员工“不同意清退”。从1986年10月1日起,国家规定国营企业招用工人,“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全面考核,择优录用”,必须实行劳动合同制,废止子女顶替等制度。但事实上,子女“包分配”、“世袭制”远未灭迹,这个仅有24名职工、8人是领导亲属的小型国企业就是一个明证。而此前该公司领导将亲属招进来的时候想必未印发“同意进入”之类的表格,当遇到国资委的“清退令”后,却想到了这招。表面上是“征求意见”,可实质却是要挟员工一致或大多数“不同意清退”,因为员工之于领导除了服从还是服从,如果逆了领导的“虎须”,后果可能是严重的、前途堪忧。

  第二步,借员工“不同意清退”要挟国资委改变或撤销决定。有了全体或大多数员工的“不同意清退”,似乎就有了向国资委讨价还价的资本,因为权力再大也要充分尊重民意、响应民众诉求。但如此“挟诸侯以令天子”的做法,本身就是建立在不公正、弄虚作假、裹挟民意的基础之上,即便是这6名领导亲属工作再积极、成绩再突出,非正常的招聘首先就有违公平、公正,所以以此来要挟国资委只会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而国资委的决定不容质疑,其权威性不可动摇,“已要求6号前完成清退”是对“征求意见表”的有力反击,捍卫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国资企业要做的就是积极落实国资委的决定,认真整改,规范招人、用人程序,要动真格、出实招,进一步建章立制,实现用人上的公平公正,形成广纳四海人才的可喜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