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玲蕴:文物不能成为金钱暴力的牺牲品

28.05.2015  10:32

  2015年上半年,在公安部指挥协调下,经文物保护部门全力协作,以辽宁省朝阳市公安局为主组成的专案组艰苦侦办,历时9个月,终于侦破这起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75人,摧毁盗墓、倒卖文物犯罪团伙10个,追缴文物1168件套,其中国家一级文物125件(套)。(摘自人民网)

  无论是抓捕人数还是追缴文物数量,这次专案行动都创下新中国成立以来数量之最,堪称“共和国涉文物第一大案”。文物被盗案件已不是新鲜话题但屡禁不止的背后是天价暴利的诱惑,使一部分不法分子不惜与法律背道而驰,刑法、监狱也不能让他们望而却步。

      历史文物的存在是一个民族文化演变的最好映证,其间蕴含的不只是不可估量的金钱价值,它更是集美学、智慧、技艺于一身的工艺品,是我们研究了解历史最有效途径。近年来文物丢失的情况愈演愈烈,甚至一些国宝级的文物出现在国外的博物馆,让国人痛心疾首,斩断伸向文物的黑手已刻不容缓。

  笔者查阅很多文物被盗案件发现大多数情况是缺乏技术防范和严格的督查管理,并且到最后报到相关文物管理部门时竟展开了踢皮球游戏,为了不承担责任撇清关系很重要,官话、官腔、官理由在这时让人们很寒心,如果相关部门可以多关心丢失的文物,制定应急预案、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亡羊补牢还可能为时未晚,文物是否能够追回固然重要,直接关系部门的态度更加重要,关系到是否能在公众心理树立威信,切实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不受侵犯。

  丢失文物有很多都出现在外国博物馆,充斥着落叶不能归根的寂寥,现代倒卖文物的手段高超,可以对文物进行伪装在还原,可以把文物藏在人的身体里,他们的组织纪律严明,也许抓获一个或几个都不能彻底捣垮整个集团。面对如此严峻的现实,更加缜密的保护措施、更加严明的侦查机制、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员、跨国侦查合作等举措都应常态化。

  保护文物,防止文物流失的号角从未停止,希望不久的将来所有文物都能回祖国,不要再成为金钱暴利的牺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