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文章:开除两次拉手的男女生没有错
8月24日,是河南省偃师市高级中学报到的日子,而学校门口的包括“男女两次拉手将开除”等在内的“八条禁令”,引来了不少市民的关注。对于这条禁令,学生、家长、校方各有看法。(8月25日《长沙晚报》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对这种严厉的校规有不同的看法是十分正常的事情,要是形成一边倒的舆论反而不可思议了。我坚决支持学校的这种做法,这对学校管理和孩子健康成长有百利而无一害,家长也省心了,完全达到了多赢的目的,何不大力推广呢?学校不是婚介所,学生的任务就是学习,不准谈恋爱,绝对不允许他们在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之下拉拉扯扯,粘粘糊糊。高中生还是孩子,要是允许男女生手拉手的话,他们就会蹬鼻子上脸继而拥抱,甚至是接吻。那学校如何管理呢?岂非要乱套吗?谁都不愿发生这样的事情,看到这样的局面。
战国荀况《荀子·富国篇》有云:不教而诛,则刑繁而邪不胜;教而不诛,则奸民不惩。翻译成白话文就是不靠教育而靠惩罚,即使刑罚繁多也不能战胜邪恶;仅仅依靠教育而不施以处罚,坏人就得不到惩罚。意思就是说要兼用教育和惩治,才能扬善抑恶。学校的“八条禁令”就摆在校门口,新生刚一入学就能看到,老师也经常强调,已经尽到了教育的义务。更何况是学校考虑到孩子的特点并没有违犯一次就开除,而是男女学生第一次拉手给予警告留校察看的处分,第二次拉手才会被开除。这就给学生留下了改正的机会,假如还有人明知故犯被开除了,那就是死人欠账——活该了。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项校规是好还是坏,局外人坐而论道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关键还要看效果到底如何。要是有很多学生因此而被开除,那就表明这项校规根本就没有起到震慑的作用,反而让许多学生失去了学习的机会,那它注定就不是好办法,就应该取消。然而,这项校规是去年执行的,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学生违犯,这就表明学生是支持这个规定的,也就是说这项规定起到了预防学生谈恋爱的作用,对于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功不可没。既然如此,大家还有什么理由反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