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文章:校园内做法事,把学生往黑处引?

26.06.2014  12:11

  近日,陵水黎族自治县岭门学校一学生家长向本报反映,今年5月底,该校一名学生在学校午休时摔伤,事后学校竟请来民间的“法师”做法事消灾。对此,岭门学校回应称,“法师”系摔伤学生的家长所请,学校并不知情。(6月25日《海南特区报》)

  家长与学校各执一词,说法截然相反,局外人很难判断。好在该县教育局等部门已介入调查,真相很快就会大白于天下的。其实,在我看来,谁是始作俑者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学校里做法事,就是大搞封建迷信活动,就是烟囱里招手——把学生往黑处引,就是误人子弟的行为,就是有违《教育法》、《教师法》的行为。有关部门必须尽快查处,严肃处理,杀一儆百。

  校园是神圣的殿堂,教师是辛勤的园丁,必须坚持教书育人的道德底线,必须做到守土有责。在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明确要求教师不准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在《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校园必须坚决抵制赌博、酗酒、不健康的歌曲和封建迷信活动对学生的影响。在校园里公然做法事,这实在是不可思议,岂有此理。

  在校内做法事,违背了教育的宗旨,有损教育工作者的形象。本来应该是“传道、授业、解惑”的神圣地方,竟然变成了乌烟瘴气的场所,简直是有辱斯文。须知,学校疏于管理,防范措施不到位,才会发生事故。靠道士化几道符、烧几张纸、磕几个头,就能保佑师生平安了?少扯淡吧!保证师生安全只能靠加强校园管理力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才能达到目的。

  校园绝对必能沦落为做“法事”的“道场”,师生绝对不能成为法师的信徒。在校园里做法事的咄咄怪事以前有,谁敢保证今后就会绝迹呢?因此,发现一起,就必须严惩一起,哪个学校发生这种闹剧,就摘掉校长的“乌纱帽”。看谁还敢在校园里做法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