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文章:重罚之下,还敢向学生售烟吗?

12.06.2014  11:31

  据近日发布的《北京市中学校外100米内售烟情况调查》披露,北京四区县87所中学当中,八成以上的售烟点,中学生可以很容易地买到烟。为了让孩子们买得起烟,一些商家甚至将烟拆包散卖。(6月11日《新京报》)

  不光是北京市这样,全国很多地方地方都是如此,不良商家简直就是毽子里的鸡毛——钻到钱眼里了,蔑视法律,违反道义,肆无忌惮地向中小学生出售香烟。这就导致青少年吸烟率非常高,导致吸烟的人年龄在急剧下降。造成现在这种局面最主要的原因是“没人管”。其实,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就有禁止向青少年售烟的条款,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几乎没有人去执行。

  北京市下大力气治理整顿这股歪风邪气,带了个好头。据今年4月中旬发布的草案征集意见稿显示,北京拟规定严禁在中小学校等未成年人集中场所内部及出入口处周边100米内设置烟草制品销售网点。如果违反规定,烟草制品销售者首先被要求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拟被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希望北京市尽快实施此项规定,这对遏制中小学生吸烟行为必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打击不良商家向中小学生销售香烟,只是盯住校园周边是远远不够的。学校外100米内不准设立售烟点,中小学生多走几步或者是在家门口就能够就可以轻而易举地买到香烟。由是观之,关键的问题是要让那些唯利是图的商家不敢把香烟卖给中小学生。北京市还拟立法规定售烟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同时,“禁止通过自动售卖机销售烟草制品”也有望入法。这些措施十分必要,值得期待,应该推广。

  不良商家之所以昧着良心把香烟卖给中小学生,是因为可以获取不义之财。既然如此,那就应该对那些见钱眼开的商家严管严罚,决不手软。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加拿大规定,18岁以下公民购买卷烟属于非法,父母或其他人令18岁以下未成年人购买卷烟,可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韩国禁止向19岁以下青少年售烟,否则将被罚款1000万韩元(折合人民币6.9万元)或入狱两年;墨西哥法律规定,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将被处以最低工资的6千到1万倍的严厉罚款。我们可以将这些好办法“拿来”,洋为中用,造福青少年。试问,如此重罚之下,还有多少商家敢向中小学生出售香烟呢?